通州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通州区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报告
近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2015年第8次主任(扩大)会议,听取通州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君,通州院检察长李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明光、宋京璋、刘汝林、刘卉、张晓燕出席会议。
会上,李华检察长简要介绍了当前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的背景和意义,重点汇报了通州院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和成效,提出了现阶段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思路。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最高检、市检察院重要部署,不断建立和完善反贪污贿赂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大查办案件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一是查办案件工作成效明显。三年来,区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30件38人。特别是严肃查办了一批处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查处了侵吞民政资金系列案件,对贪污贿赂犯罪形成了有效震慑,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面加强。区检察院结合执法办案,通过向发案单位提出预防建议、与重点工程建设单位签订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协议、向党委政府报送专项预防报告、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警示活动等方式,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职务犯罪,推动了全区社会化预防工作。三是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对查办案件作出的新规定,不断规范细化办案流程,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建设,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有了很大提高。三年来,所办理的30件贪污贿赂案件没有一件立案后撤案、撤回起诉。
会议对进一步做好反贪污贿赂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反贪污贿赂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更大作用
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当前反贪污贿赂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全面忠实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职责,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显著的成效,为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高压态势
要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办案规模,确保办案质量,在依法惩治贪污犯罪工作中不断取得更大的成效。要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进一步加强群众举报工作,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机制、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机制,强化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和科学评估,努力破解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来源少、发现犯罪难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当前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明确查办案件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关键岗位,找准查办案件的突破口,严肃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和危害民生民利的腐败案件。
三、进一步加强预防工作,着力从源头上减少贪污贿赂犯罪的发生
要按照党中央“更加重视治本、更加重视预防、更加重视制度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依托执法办案,加强预防工作。要坚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深入开展专项调研工作,加强对全区贪污贿赂犯罪的发案特点、主要原因的分析和预防对策的研究,形成高质量有价值的书面报告,及时报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为推动全区反腐倡廉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加强与发案单位、多发案件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签订共建协议等有效方式,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要围绕我区城市副中心建设的重大工程项目,主动开展专项预防工作,积极推动全面实行廉洁准入制度,实现廉洁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的目标。要不断创新丰富预防工作的载体和内容,善用典型案例,扎实开展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新任领导干部、换届选举后的基层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切实增强他们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进一步加强反贪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司法能力
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廉洁,确保反贪队伍不出害群之马。要加强业务工作能力建设,针对反贪工作实践性强的特点,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实战训练,切实提高发现案件、突破案件、办成案件的能力。要着力推进专业化建设,积极招录引进熟悉经济、金融、证券、科技专业知识的侦查人才,鼓励组织现有干警系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反贪污贿赂工作需要。要坚持从优待警,更加关心干警的成长进步和身心健康,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增强他们从事反贪污贿赂工作的职业热情和信心,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进一步增强依法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提高司法公信力
要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专项工作情况,积极邀请区人大代表视察工作,认真研究办理反馈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要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深化检务公开,有计划地举办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介,宣传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的职能和工作成效,及时公布重大案件、人民群众关注的典型案件的办理结果,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提高司法透明度。
通州院副检察长田长江、反贪局局长向令涛,区人大及通州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拟稿:刘鲲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