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女孩约会网友 90后策划酒托案涉诈骗获刑
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宁) 分工明确,找来年轻貌美的时尚女郎充当“酒托”网上“钓鱼”,随后指定一家酒吧约男网友高消费,从而抽取提成。
今天上午,因涉嫌诈骗罪,策划者李某在朝阳法院少年审判庭受审。
法庭当庭宣判,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罚金2000元。
检方指控 90后餐饮经理 多次策划“酒托”案
初中学历、年仅21岁的黑龙江籍男子李某,是北京一家名为酷派一品香的餐饮公司的人事部经理,事业算小有成就的他却因为涉嫌策划多起“酒托”案而站在朝阳法院少年审判庭接受审判。
记者了解到,这是一起精心策划的“酒托”案,李某等人专门组织一些女孩儿在网上“钓鱼”,约会男网友后骗其到固定的餐馆或酒吧高消费,从而抽取提成。
据检方指控,2014年9月17日,被告人李某伙同马某等人,以在网上约会等名义,将男性网友骗至由程程(化名,另案处理)等人负责经营的朝阳区双花园南里三区14号楼盖娅酒吧内,以高价销售酒水等商品的方式,诈骗26岁江苏籍男子夏某、37岁的山西籍男子王某、34岁山西籍男子郭某共9860元。
2014年9月间,李某又伙同谈某、才某等人,以同样的方式诈骗3人共9180元。
2015年9月15日,因涉嫌诈骗罪,李某被朝阳警方刑事拘留。
检方认为,李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钱财数额较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责。
庭审现场 受审认罪 称参与前酒吧已有诈骗行为
今天上午,身穿浅灰色运动上衣、紫色运动裤的李某在法警的押解下走进了法庭。庭审时,李某认罪,他称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只是起到了一个介绍作用,他也没有跟一名叫才某的人策划实施犯罪。
李某说,他2010年从黑龙江来到北京找母亲,在家呆了一段时间之后就到酷派一品香工作了,最早是做服务员,到现在成为人事部经理,每月将近有1万元的工资。对于酒托一事最早是谁提议,他表示并不清楚。
李某承认,在参与之前他已知道该酒吧存在酒托诈骗行为,但他表示,“我与涉案酒吧并没有多大联系,该酒吧其实就是以酒托拉客的方式经营,这些女孩儿都是该酒吧的人,但她们约会男网友时,并没有告诉网友她们是该酒吧的员工。”李某说,马某是他介绍过去做酒吧服务员的。
对于分钱一事李某说法反复,他一会儿说是马某拿到钱以后给酒吧和他分钱,一会儿说是酒吧老板收钱,自己并没有直接与女孩儿和受害人接触,并不知道涉案的金额是多少。
据多名受害者供述,他们是通过陌陌聊天软件与酒托女认识。
据酒吧老板证实,他们酒吧有专人在网上负责钓鱼男网友,之后由酒托与网友联系,并约到酒吧消费,点完餐付过钱后才有服务员将食物和饮料、酒水端上来。酒吧老板表示 ,酒托和服务员是李某给发分成和工资。而李某辩称只是暂时商量由他付工资,但刚干了不久他就被抓了,所以目前还没分成。
李某表示,他此前曾经退赔给受害人一部分钱,但都是替马某赔偿的,之后如果还需要退赔他愿意尽全力配合。
休庭10分钟后,法庭对该案当庭宣判,朝阳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罚金2000元。
案例盘点 7起“酒托”案 作案均分工明确
记者梳理5年内的公开资料发现,北京、广东、郑州、四川、扬州、山东等地共发生7起类似“酒托”案,作案手段都是将网友约至固定的酒吧、餐厅高消费,且作案时都有明确的分工,有人负责网上钓鱼,有人负责做酒托女与受害者联系、约会并将其带到指定地点高消费,有人负责当服务员为受害者推荐该店中昂贵的食物、酒水,还有人充当马仔,盯着酒托女和受害者以防发生意外。
在这7起案件中,作案人均是青年男女,参与策划者基本都包括酒吧或餐厅的老板。
记者发现,“酒托案”引发的后果也不尽相同,部分网友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最严重的有可能会闹出人命。如:2013年8月1日下午5时,在四川宜宾宾翠屏区南岸会馆路,24岁的女子仇某被一男子当街捅伤后不治身亡。当地警方调查后发现,死者仇某是一个犯罪团伙的“酒托女”,通过微信、QQ约男子见面,吃高价饭,喝高价茶、酒。男子事后找仇某要钱引发纠纷后动手杀人。
警方提示 事后要保留消费凭证 及时报警
据警方介绍,这些犯罪团伙都是摸准了男网友的心理,时间不长就在网上确立恋爱关系,后很快主动提出见面,并指定某些餐饮娱乐场所消费,在约会后的第二天凭空消失。
据承办过类似案件的检察官介绍,被害人年龄一般介于24岁至45岁之间,这些男子往往被骗后因怕别人知道自己与网友见面而不愿报案,即使在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时,也因怕丢面子而矢口否认。
针对于此,警方提示,不要轻易和网友见面,如对方指定去某地可试探性提出自己熟悉的地方,对方若坚决不同意,则要提高警惕。发觉上当后,要保留相关消费凭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文/记者 唐宁
(原标题:网上钓鱼 90后策划酒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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