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院随机抽出130名陪审员 今后他们将参与审理重特大和社会关注案件

27.08.2015  14:09

  “开始……停!”随着电脑屏幕上一个个名字的快速翻动和定格(如图),北京市二中院首批从407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中,随机抽选出的130名人民陪审员正式产生。昨天上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陪审员候选人、专家学者等近百人见证了这个时刻。据了解,这些随机抽选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将由市二中院上报北京市高院,由北京市高院院长提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任命将在9月底前完成。

  现场:随机选出首批陪审员

  昨天上午10点19分,在北京市二中院的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仪式上,随着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和司法局相关领导等人相继发出“开始……停”的指令,快速闪动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字在大屏幕上定格,130名人民陪审员从407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成为二中院首批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

  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大屏幕上,徐女士兴奋地用手机拍了照片,发到家人的微信群里。“快看,老妈有新职务了,从今天起是陪审员了!”她写道。

  拥有经济管理领域博士后学历的徐女士是一家跨国企业的高管。提及参选陪审员的过程,她忍不住笑了起来。第一次接到法院电话时,徐女士听到对方说是法院工作人员,本能地以为是诈骗电话,差点挂掉。弄清来意后,徐女士还是半信半疑,挂了电话又登录二中院的网站核实情况,这才放下心来。

  从未打过官司的徐女士对人民陪审员没有任何概念,查询相关资料后,她立即决定要参与到此次改革当中。“作为一个公民,参选陪审员让我有种被重视的感觉,激发出为社会做贡献的潜能。

  徐女士说,当选后,她会认真参加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在今后参与审案过程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人生经验发表意见,协助法官厘清案件事实。“作为陪审员发表意见看法,也许会影响一个团队、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命运,我会负起责任来。

  初审:排查出四人不合格

  461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确定后,二中院分别委托市司法局、市公安局按照选任标准,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初审。据介绍,市司法局重点对候选人是否为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等任职排除进行审查;市公安局重点对候选人是否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等禁止条件进行审查。初审反馈,两人为执业律师,两人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此外,该院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对候选人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审查,结果没有发现此类情况。

  同时,还要查验、审核候选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经过系列程序,最终确认407人进入随机抽选产生130名陪审员环节。此外,按照北京市高院《实施细则》中“试点工作开始前已经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应当计入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规定,二中院现有的50名陪审员也将计入陪审员名额之内。

  抽选:来自管辖区常住人口

  今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等10个省(区、市)各选择5家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北京市二中院、东城、海淀、门头沟、密云5家法院被确定为北京市的人民陪审员试点法院。其中,二中院是北京市的唯一一家试点中院。

  根据二中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该院陪审员选任方式由原来的组织推荐改为随机抽选,即在案件管辖的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大兴区、房山区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且有固定联系方式的常住人口或选民中,随机抽选该院法官员额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并经过资格审查和再次随机抽选,确定130名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怎么产生

  人选来源

  1 在市公安局提供辖区的8000名常住居民名单基础上,经过筛查,对符合人民陪审员基本任职条件并能联系到本人的1061名候选人,经过电话征询意见、反馈登记表格、提交证明材料等步骤,确定了368名候选人。

  2 通过区人大从辖区内的部分社区选民名单中随机抽选93名候选人。

  评选条件

  要有:年龄28周岁以上、学历在高中以上(但农村地区和贫困偏远地区德高望重者不受此限)、身体健康。

  不能有:以下14种情况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局等部门工作的人员;从事政府法制工作和企业事业单位法制工作的人员;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审理案件

  1 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行政、民事案件。

  2 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刑事案件。

  3 涉及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案件。

  以上案件中因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原因,当事人申请不适用人民陪审制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不适用人民陪审制审理。

  主要责任

  按照规定,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的人民陪审员应当在开庭前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人民陪审员应当全程参与合议庭评议,并就案件事实认定问题独立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人民陪审员可以对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发表意见,但不参与表决。当事人有权申请人民陪审员回避。

  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对案件事实认定负责,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意见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但是少数人意见应当写入笔录。如果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多数意见存在重大分歧,且认为人民陪审员多数意见对事实的认定违反了证据规则,可能导致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造成错案的,可以将案件提交院长决定是否由审判委员会讨论。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审判委员会的决定理由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写明。

  ■院长看法

  北京市二中院院长鲁桂华——

  随着陪审员的广泛参审,不仅有利于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而且对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二中院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随机抽选陪审员、陪审员制度改革带来的参审职权变化、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考核、管理、退出等方面不断作出新的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北京市高院副院长安凤德——

  过去中级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都是由各区进行代选,再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此次改革中很大的改变是中级法院抽选后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目前,东城区法院的抽选工作已完成,近期就要上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今年9月底之前,北京各试点法院的人民陪审员的抽选和任命工作都将完成。

  而且,此次改革明确提出,今后一些重特大、疑难和社会关注的案件,必须要由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参与案件更重要的是体现参与性、广泛性和民主性,对推进司法民主起到重要作用。“所以从参选资格来说,年龄要求从23岁提高到28岁,但学历要求从大专降到了高中,实际上也是结合了目前的国情,目的是让社会公众更多地参与到审判之中,以推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民陪审员的代表性比专业性更重要。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文

  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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