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去年北京17名违法保外就医罪犯被重新收监
近年来,花钱买刑、违法假释、违规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环节的违法违规案件不断曝光。今天,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池强作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称,去年重点监督纠正了刑罚执行的突出问题。
池强报告说,“对刑期未满就提前释放的罪犯,逐案审查;重点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人员进行专项检察,17名违法保外就医的罪犯依法全部被重新收监。同时,坚决查处上述案件中涉及的司法人员受贿、渎职犯罪,立案侦查5人,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池强所称的“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人员进行专项检察”,也就是是社会俗称的“有权、有钱、涉黑”的“三类罪犯”的专项检查。此前曝光的花钱买刑、违法假释、违规监外执行案件表明,“三类罪犯”占比较高。
池强上述报告意味着,去年,北京有5名司法人员,为违法保外就医的罪犯等“提供便利”,受贿、渎职。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去年通过对“三类罪犯”专项检查“筛”出的17名违法保外就医的罪犯,其中2人的行政级别原为厅级。
“股市黑嘴”汪某假释申请曾被拒
“三类罪犯”专项检查中,还“筛”出了减刑假释方面的问题。据北京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对1500余名‘三类罪犯’全部登记建档,减刑、假释严格把关,共监督刑罚执行机关不予提请减刑8人、不予提请假释2人”。
据其介绍,去年,有“股市黑嘴”之称的汪某就曾提出假释申请,汪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25亿元,现正在服刑。北京市检三分院收到其《提请假释建议书》后发现,汪某尚有3000余万元罚金未依法执行。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财产刑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据此,汪某的假释提请“被拒”,而且,检察机关还调查了他的财产情况、罚金折抵情况,去年11月10日,汪某剩余罚金3369万元“归案”,“由外省司法机关协助执行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