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全面完成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

01.03.2017  18:36
   中国林业网3月1日讯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吉林省成立了林业、财政、扶贫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小组,由省林业厅牵头制定了《吉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镇赉县等8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为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
  一是制定实施细则,吉林省林业厅先后组织召开了两次生态护林员工作布置会,根据实施方案,制定《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明确了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县,在吉林省特指安图县、汪清县、和龙市、龙井市、靖宇县、通榆县、镇赉县和大安市。对生态护林员选聘政策的实施范围、选聘责任、管护区域、选聘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二是编制各地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本着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精准落地的原则,省林业厅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要求各县根据省里实施方案按照本地的管护标准、管护报酬,编制县级《实施方案》。
  三是督促生态护林员选聘落实到位。严格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标准和程序要求,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目前,已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2391名生态护林员,涉及81个乡镇、931个村,管护森林面积达到436.5万亩,将直接带动5796名贫困人口脱贫。(吉林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