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叔”一审被判20年 当场表示不上诉

26.12.2014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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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合肥12月26日电(记者 苗子健)合肥房叔方广云一案尘埃落定。12月26日上午,庐江县法院对方广云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宣判。

  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方广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对被告人方广云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方广云现场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