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起诉住建委撤销产权证

14.10.2014  20:58
  原告姚先生和秦女士起诉称,二原告是姚某的父母。姚某于2012年8月6日去世,二原告是姚某的法定继承人。姚某去世后,二原告得知,2009年姚某与赵女士通过被告下属机关北京市丰台区房地产权属发证中心就位于丰台区的一处房屋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将产权人由姚某变更为赵女士。后法院判决姚某与赵女士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因此,二原告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撤销姚某与赵女士交易房屋的产权证。

  10月17日(周五)上午9时30分,在丰台法院6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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