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四部门联动 合力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05.04.2016 07:42
本文来源: 林业网
《通知》要求,各级森林防火、民政、工商行政管理和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发挥在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要建立顺畅的沟通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期间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节日期间全省社会平安稳定。
《通知》强调,各级森林防火、民政、工商行政管理和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清明节期间群众户外活动多等特点,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绿色祭祀,文明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大众化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在重点林区、进山路口、林区坟地重点地区设置警示牌、标语、横幅,积极引导、教育群众文明祭祀。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墓园、坟墓集中区域宣传健康、文明的清明文化,倡导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和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各部门要通过宣传因祭祀烧纸、烧香等不文明祭扫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全民防范森林火灾的自觉性。
清明节期间,各部门将联合组成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加大林区、林缘火源管控力度,扩大林区、公墓、集中祭祀场所等重点森林防火区的巡查力度和巡护密度。各级民政部门将重点强化公墓、祭祀场所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工作,加强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辽宁省林业厅)
本文来源: 林业网
05.04.2016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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