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
30.11.2017 17:26
本文来源: News.Cntv.Cn
新华社莫斯科11月30日电 新闻背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
新华社记者安晓萌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俄罗斯索契召开。
2001年9月1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举行首次会议,宣布正式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是上海合作组织的非常设机构之一,其地位仅次于国家元首理事会。总理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也可以根据规定召开非例行会议。
总理会议的职能是贯彻和落实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的精神和决议,重点研究组织框架内多边合作的战略、前景与优先方向,解决经济合作等领域的原则和迫切问题,并批准组织的年度预算。
自2001年以来,上合组织成员国总理共举行15次会议。会议先后通过并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等多项指导性文件;确定了组织框架内经济合作的优先方向;批准成立了银行联合体、实业家委员会等。
上合组织成员国为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印度、巴基斯坦8国。印度和巴基斯坦将首次以上合组织成员国身份参加总理会议,预计会上将讨论伊朗加入上合组织的申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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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2017 17:26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联合公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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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俄罗斯索契12月1日电 News.Cnt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