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开学先复查入学资格

25.08.2015  13:07

  新生入学在即,教育部昨天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弄虚作假者不予注册电子学籍,并将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对新生报到所需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对录取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自主招生录取新生及面向农村学生的各类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同时,要组织专家组,对艺术、体育专业或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并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办核实存疑信息。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点招”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各高校不得在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新生录取专业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尤其不得将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各高校不得将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录取的学生留在学校学习。已经注册学籍的,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学籍,杜绝任何学籍学历遗留隐患。

  此外,各高校要严格按照经省级招生部门核准的录取名册和报到入学新生名单,及时上网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北京市教委将指导在京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的有关要求,于10月底前准确、完整地标注学年电子注册信息。(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贾晓燕)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