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内部人员打探案情将被问责

05.11.2015  15:00

  记者 金可

  如果在办案过程中存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打探案情等问题,将启动问责查究程序。昨日,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共同发布《关于协同推进法律监督机制建设的框架意见》,以加强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排除司法干预,确保独立司法。

  两院建“侦控辩审”四方联动

  四分检副检察长常国锋介绍,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目的,就是排除地方保护和不当行政干预,消除审判的“主客场”现象。此次两院制定的框架意见将加强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等十个方面的内容,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前不久,四中院、四分检已建立了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律师协会四方参与的“侦控辩审”四方协调联动机制,目的就是要改变以往侦、控、审呈现出的“流水作业”式的刑事诉讼构造,全力防范冤假错案。同时,可就证人、鉴定人和侦查人员出庭,律师的调查取证权等执业权利的保障等问题进行沟通和协调。

  插手案件干预审判将被通报

  排除司法干预是框架意见的重点。双方此次共同建立干预司法情况通报及协作处理机制。

  四中院在审判工作中,发现在立案、审理、裁判、执行活动中存在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打探案情等可能影响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情形,可及时向四分检法律监督部门通报情况,并视情节轻重及时移送相关问题线索。四分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发现在审判环节、检察监督环节存在此类问题,也将及时向四中院通报,四中院将启动问责查究程序。

  同时,双方针对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怠于履行职责等行为,也将建立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机制。

  两院在审判工作中发现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强制措施侵害公民人身和合法财产权益,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执行的,或者行政机关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及时通报对方。

  差错瑕疵案件法院两级质询

  根据框架意见,将建立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主任检察官列席法官会议制度。四中院审判委员会在讨论四分检支持抗诉的案件及其他疑难法律适用案件时,会通知四分检检察长列席参加。检察长可发表对案件的审查意见,并监督讨论表决程序,但不干预法院审判委员会的正常讨论程序和表决意见。

  目前,四中院已建立案件评查和差错瑕疵案件两级质询制度。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差错、瑕疵案件在庭、院两个层面建立两级质询机制。对于中小差错,由专业法官会议进行质询;对于较大的瑕疵差错,由审判委员会进行质询。

  在立案登记制度方面,双方都表示将确保立案登记制严格实施,畅通当事人诉讼救济渠道。据悉,四分检已就此展开主动监督,对近三年来不批准逮捕、不立案案件开展集中检查,清理监督线索。

  同时,双方还将建立虚假诉讼情况通报和会商机制,依法规制、惩戒诉权滥用、虚假诉讼和违法缠讼闹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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