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被强迫跑18个小时 不同意就收车让司机停岗
昨日,福州华榕出租车公司的一名出租车司机反应称,一部出租车正常两个司机开,如果其中一个离职,另一个司机就得被迫一天开18小时的营运时间,不同意就收车让司机停岗。
该司机兰先生告诉东南快报记者,他开出租车已经有六七年,现在是福州市华榕出租车公司的一名司机。今年,他和公司续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前几天,他接到公司一名领导的口头通知,让他每天开18个小时的营运时间。如果不开18个小时的营运时间就收车,让他停岗。
兰先生说,本来一部出租是两个司机驾驶,白班、晚班各开12个小时。据他了解,该公司出了新规定,只要一部车的其中一个司机离职,另一个司机每天就要开18个小时的营运时间,还要交白晚班的“份子钱”。
“开18个小时的车我吃不消,也容易出现疲劳驾驶,出现安全隐患。”兰先生说,他向公司提出要求,只想开自己12小时的班,但公司领导不同意,称如果不开18个小时的班,就收车让他停岗。
”我跟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公司有权无缘无故收车吗?“对此,兰先生表示不解。对此,福州华榕出租车公司有关负责人回应称,其实有三个方案让司机自由选择,并没有强迫司机一天开18个小时,且18小时的时间由司机自己调配,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如果不适应,司机只能待岗,双方并未解除劳动合同。
该负责人介绍,正常一部车是双班制,一个人开就变成单班了,每月一部车就要损失2000多元,但目前公司已经取消了单班制。如果一部车出现其中一司机辞职,另外一个司机有三种方案选择,一是自己找一位司机做替补;二是可以一个人开,但开的时间不能按单班的12小时,而是18个小时;三是采取“车长制”,时间不限制。
该负责人称,如果司机不愿意以上的方案,公司也不能做赔本的生意,只能通过调配的手段,将车暂时停下来,让其他愿意开18小时的司机替代。“驾驶员在单位,公司是有调配权的。没有适合的岗位,只能待岗。我们并没有和司机解除劳动关系。”
对于司机提出了疲劳驾驶带来的安全隐患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出租车行业上班时间有其特殊性。18小时营运时间,并没有要求司机一定在路上营运,司机可自己调配,合理安排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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