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住建委与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协调解决苏州胡同101号院居民房产与户籍地址相关遗留问题

21.03.2016  14:40
  为落实区领导批示精神,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案答复,经住建委与区人大城建环保委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共同努力,就苏州胡同101号院居民房产证与户籍地址不一致问题,已提出初步解决思路。一是由管房单位负责提供详尽的房屋基础资料,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对楼院建筑进行规范统一编号,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居民的解释工作;二是下一步要建立长效机制,以彻底解决遗留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重视并认真做好建议案办理工作,确保给代表一个满意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