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督总站组织召开轨道交通14号线东段竣工验收总结交流会

16.02.2015  12:33

  2015年2月7日,市监督总站组织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召开14号线东段竣工验收总结交流会。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罗平、乐贵平等约30余人参会。

  与会人员总结交流了2014年14号线东段竣工验收过程中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下称42号文)的经验。市监督总站对2015年14号线中段验收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实现“两个下移”。一是验收责任重心下移,强化企业自检,调动施工企业质量自检主观能动性;二是质量缺陷控制重心下移,质量控制应下移至分项工程验收,为后续各项验收工作打好基础。二、突破 “两个难点”。一是质量责任的承担和追究,施工、监理单位验收人员对自身验收内容进行负责,每项验收内容应明确到责任人,并形成可追溯记录;二是理清轨道交通项目工程验收的定位、程序和内容,为试运行创造良好条件。三、做实“两项工作”。一是做实轨道交通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工作,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要定位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强化质量检测在分部工程验收的作用;二是梳理竣工验收的A类问题,进一步提高单位工程验收和项目工程验收工作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