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贫富差距议题:应该让人民有感
台湾《中华日报》8日发表社论说,根据台湾“财政部”最新统计,2013年综所税按申报所得高低分成20等级,最低等级的5%家庭平均申报所得只有4万4千元,最高等级的5%家庭,平均申报所得达437万3千元,申报所得差距将近100倍,较前一年84倍明显扩大,再创历史新高,予人贫富差距加剧的观感。 社论对此呼吁:缩小贫富差距,要让人民有感。
社论摘录如下:
贫富差距数据化本是单纯的统计数字,但因高低等级相差益发悬殊,被视为贫富差距加剧的表征,部分媒体衍伸为台湾贫富差距急遽恶化,大肆批评已到民不聊生地步,严重影响台湾形象。台湾“行政院”乃于日前召开记者会,从“财政部长”、“经济部长”到“主计长”一字排开,澄清申报所得不等于每户可支配所得,部分媒体不当解读且刻意误导。
三首长同时援引国际上作为贫富差距主要参考的“吉尼系数”为例,说明台湾自2009年的0.345,一路下降到2013年的0.336,数字愈低,贫富差距愈小,显见台湾在这方面的努力已有成效。数字会说话,“财政部”2013年综所税申报所得统计数字并没错,却被过度解读为贫富差距急遽恶化。
申报所得系指总所得减去各项减免及扣除额后的所得额,不等于家户可支配所得,否则以最低等级年平均申报所得新台币44000元,如何供一家几口全年生活用?进一步说,财政目的在济弱扶倾,对真正生活困苦的民众,政府设有多项低收入户生活补助,即所谓“政府移转收入”效果。只根据单纯统计数字,得出台湾贫富差距急遽恶化结论有失公允。
何况,台湾地下经济活跃,民众申报所得未必能完整呈现实质所得,许多市场热门摊贩生意兴隆,却又缴了多少所得税?再换个角度看问题,台湾贫富差距除了“吉尼系数”逐年改善之外,“主计总处”公布的家庭收支调查,如按五等分,并加入“政府移转收支”后,最高等级与最低等级差距,自2009年的6.34逐年下降,2013年降为6.08,呈现正面发展。
数字显示台湾贫富差距逐年缩小,平民百姓却近乎无感,社会甚至弥漫“仇富”氛围,近年学运、社运多少与这股情绪有关。就现实面观察,纵使“吉尼系数”、家庭收支调查高低两等级差距有所改善,但改善幅度极其有限;且衡诸薪资冻涨,民生物价攀高,都让民众点滴在心头,尤其房地产再三炒作,让年轻人“安家”成了不可能的梦,台北的天空愈来愈希腊。
诚然申报所得不等于家户可支配所得,高低两大等级差距也不等于贫富差距。但申报所得其实是家户可支配所得的基础,两大等级差距与贫富差距也有关联。1998年申报所得最高、最低两大等级差距才32倍多,15年内暴冲为3倍多,最能反映民众对贫富差距的感受。财经首长不能忽视这些数字代表的意义,而应深入检讨造成差距攀高的症结。
“行政院副院长”张善政日前表示,政府资料不能错误解读,拿郭台铭和最穷的人相比,借以訾议台湾贫富差距拉大,并不公平。其实没有人想与郭台铭比较,惟盼望政策中立,富人多缴税,让政府有钱建设,更有能力济弱扶倾,促使贫富差距实质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