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销售环节煤炭质量专项整治的补充通知》的要求,近日,丰台区质监局对辖区内的煤炭销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经查,两家煤炭销售企业存在异地经营行为,另两家煤炭销售企业存在无照经营行为,丰台区质监局已将这四家企业的基本情况通报给区工商局。同时,针对一家煤炭销售企业未对出厂煤炭进行检验,没有煤炭销售台账的行为,执法人员向该单位宣传并送达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燃煤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燃煤生产、销售、使用单位质量责任与义务摘编》,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样。
(丰台区质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