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情形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02.11.2014  16:56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1日在京闭幕,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表决通过反间谍法。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和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

    我国有了反间谍法     会议表决通过了反间谍法。法律对现行国家安全法从名称到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突出了反间谍工作特点。     反间谍法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反间谍法指出,本法所称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反间谍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     三种情形子女可不随父母姓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民法领域的法律作立法解释。     解释明确,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三种情形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解释指出,公民行使姓名权属于民事活动,既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还应当遵守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规定,即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此前就解释草案向大会作说明时表示,公民随父姓或者母姓在我国有深厚的伦理基础,社会普遍遵循。也是我国姓氏文化的重要体现,应当得到良好的传承。     解释明确,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包括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等三种情形。     根据解释,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收养子女登记条例正在起草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根据报告,秦希燕等32名代表提出修改收养法的议案。议案提出,我国有大量孤儿且社会收养需求很大,但由于现行收养法一些规定滞后,收养条件过高,对非法收养行为监督缺失、打击不力,致使私自收养、拐卖儿童等现象屡禁不止。     报告指出,民政部正在起草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条例(草案)的送审稿,代表提出的建议,有的已经被送审稿采纳,有的还将进一步研究论证。内务司法委员会建议有关部门抓紧上述行政法规论证、起草工作,尽早出台,待其施行一段时间后再研究修改法律。 编辑:aly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