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24.07.2015  11:20

 

  新华社北京7月23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再次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25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24项,涉及通信、国际商务、外贸、质量检验等多个专业领域;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37项,均为水平评价类,涉及交通、农业、文化、机械制造、轻工、有色金属等领域。取消的这些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进一步加大了资格认证清理规范力度,促进了监管方式转变,打掉了一批市场主体创业兴业的“拦路虎”。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