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7利剑行动”取得显著成果

08.05.2017  12:52
   中国林业网5月8日讯     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利剑行动”的通知》要求,2月21日至4月30日,辽宁省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代号“2017利剑行动”。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同时,上下齐动,密切配合,重拳出击,有效打击和遏制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行动期间,全省共出动森林公安民警9700人次;出动车辆3510台次;清理非法征占用林地项目40余个;清理木材、野生动物加工经营场所120多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305处;侦办刑事案件84起、查处行政案件487起;刑事处理110余人、行政处罚500人;收缴林地40多公顷、林木560多立方米、野生动物140余只。
  行动期间,省森林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省林业厅党组成员、省森林公安局局长陈杰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政委邱文英为副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参加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全省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明确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确定了打击重点。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重拳出击,深入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果。
  行动中,全省各市、县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监督作用,深入发动,并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形式,面向社会、面向政府部门广泛进行宣传,为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行动期间,大连市通过各类报刊、电视新闻、广播、微信等媒体向社会报道宣传专项行动相关信息40余篇,开展宣传教育70余次。锦州市积极与当地《阳光热线》栏目取得联系,就怎样“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安全”等问题进行面对面访谈,向听众介绍了野生动物分类、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主要内容等。营口市各县区办案民警利用下乡办公、办案、走访活动等机会,深入基层、深入林区,大力宣传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全市刊登、播发新闻稿件和案件报道15条,印发专题简报6期,召开社队普法宣传会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900份。朝阳市各级森林公安民警走进农贸市场以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向人民群众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对行动中有影响的典型案件进行报道,以此教育群众,营造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根据辖区实际,将此次行动和查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整治工作紧密结合,把查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盗伐滥伐林木、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互联网上非法交易野生动物以及网络媒体、公众关注、炒作的杀害、食用野生动物的热门案(事)件等作为本次行动工作重点,整合警力警用资源,深入林区一线,通过实地巡护、调查走访、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对涉林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深挖线索。针对社会影响较大和线索不清晰的疑难案件,集中精锐警力,成立专案组,加强执法打击力度,提高案件侦办效率。
  下一步,辽宁省将在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积极商请检、法机关,确保做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同时,继续深挖细查,确保专项行动成果得以延续。进一步对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作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浓厚的打击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共同参保护绿色生态的积极性。(辽宁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