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发文 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

19.08.2016  15:08
      日前,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8日,五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
  据介绍,2004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干线公路平均超限超载率由集中治超前的80%以上下降到5%左右,货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数量明显下降。与此同时,在局部地区,货车超限超载现象还较为突出,造成安全隐患,导致一些重大事故发生;特别是重型货车非法改装未能有效遏止,严重干扰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近10年来,全国因超限超载违法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触目惊心。在纳入统计的96起事故中,共造成人员死亡481人、伤361人,平均每起事故死亡5人、伤3.7人,死亡率极高。
  针对这一突出问题,《意见》提出,要健全完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加强对货车生产、改装、销售和道路货物运输的全过程监管,通过深入持续的综合治理,基本杜绝货车非法改装现象,基本消除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使农村公路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公路网整体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此,《意见》还从加强车辆生产和改装监管、加强货物装载源头和路面执法监督、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发展机制、健全完善治超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举措。
  下一步,全国范围内将重点开展三个“专项行动”:为期一年的整治货车非法改装专项行动和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为期两年的车辆运输车联合执法行动。(记者 刘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