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合发文:发表学术论文 牢记五个不准
04.12.2015 15:00
本文来源: 林业网
《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明确指出,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其中,“第三方”指除作者和期刊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个人,“论文代写”指论文署名作者未亲自完成论文撰写而由他人代理的行为,“论文代投”指论文署名作者未亲自完成提交论文、回应评审意见等全过程而由他人代理的行为。
七部门将加强沟通协调和联合行动,落实“五不准”,督促有关单位对撤稿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逐步建立科研行为严重失信记录制度和黑名单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科技评价体系改革,规范科研诚信管理,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记者 丁雅诵)
本文来源: 林业网
04.12.2015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