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发布气象预报最高罚5万 防止造成不良影响
01.05.2015 14:51
本文来源: BRTN新闻
《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今起正式实施。今后,气象预报将实行统一发布制度,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气象预报。非法发布气象预报者,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
根据办法,气象预报将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应按照职责通过气象预报发布渠道向社会发布,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发布气象预报;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气象预报。
该办法还规定了具体的罚则。非法发布气象预报的,或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不使用气象台提供的最新气象预报的,将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此外,传播虚假气象预报、擅自更改气象预报内容和结论,引起社会不良反应或造成一定影响等,将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 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此办法规定的是气象发布,并不意味着大家不能在生活中自行传播与天气预报有关的信息。中国气象局副局长于新文解释,气象预报的统一发布,是为防止因多渠道发布气象预报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本文来源: BRTN新闻
01.05.2015 14:51
故
事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促进养老领域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民养老发〔2019〕43号
各区民政局,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