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互联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的通知

17.10.2017  16:40
  

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互联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7]1668号)的有关要求,我委现组织申报2018年“互联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划,符合国家通知中具体申报要求,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对产业转型升级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能够产生较好的预期效益。

  二、申报项目由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5号令)、《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进行推荐,在严格筛选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项目单位申报。

  三、各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统筹考虑3个工程的项目申报。项目建设单位原则上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申报过程中暂不需要提交环保、土地等落实证明材料。

  四、我委将组织专家并委托有关部门(机构),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评审或评估,根据审核意见或咨询评估报告研究确定拟支持项目。

  五、请于2017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汇总评审:

  1.区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上报我委的推荐文件

  2.项目汇总表

  3.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

  以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项目汇总表、资金申请报告需另附电子版光盘两份。

  六、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可与我委高技术处项目主管人员进行沟通,恕不接待项目申报企业的单独汇报。

  七、项目申报材料将不退回给项目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互联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7]1668号)相关文件及附件材料可到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网站下载。

  联系人: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杜心康 66415588-0333 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  刘京晶 66410700-35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