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产业发展不忘环境保护 由“黑”转“绿”成国家森林城

29.12.2016  08:08
  今年9月,在2016年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会议上,双鸭山市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这是黑龙江省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多年来,双鸭山把创建森林城市作为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城乡建设与生态维护统筹规划,开发改造与植树造林同步进行,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齐头并进,走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之路。
  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双鸭山市在转型发展过程中一个新的起点,在巩固森林城市成果阶段,双鸭山将以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黑龙江两次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永续发展理念,持续发力、精准发力,推进“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工作向纵深发展,把双鸭山建设成“山青、水绿、天蓝”的生态宜居家园,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治山、治水、治城,双鸭山用七年时间证明,煤城可以实现由“黑”到“绿”的华丽转身——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1.95%,城区平均绿化覆盖率达到40.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71平方米,均居全省前列……双鸭山的“创森”之路,也为资源型城市转型树立了精彩的样板。
   绿色新政,补齐生态短板
  建市60年,双鸭山依靠对煤炭、林木、磁铁等资源的全面开发,有力地支撑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但资源的过度索取,也对全市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程度破坏,严重影响了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
  经济发展是否一定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双鸭山准确寻找出转型发展的新方向,锁定“绿色生态”新路径:发展城市森林、创建森林城市将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2009年,双鸭山市立足实际、着眼未来,率先提出了在东北高寒地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宏伟目标,双鸭山创建森林城市,底气何在?
  2007年,双鸭山在全省率先实行禁伐政策,并晋升为省级园林城市。2008年,所辖四个区全部实行禁伐,成为全省首个城市中心区森林全面停伐的地级市,全市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覆盖率分别达32.4%和85%,居全省之冠。
  由此,双鸭山举力挥毫,泼绿城乡,开启了全城“创森”模式。一时间,“创森”成为双鸭山最热的词汇、最美的行动。
  七年来,双鸭山始终坚持把“创森”当做首要任务、实施绿色新政,咬定青山不放松,一任接着一任干,建设拓展到哪里,绿化就覆盖到哪里,并且生态建设标准和质量逐年提升。
  为确保“创森”工作目标实现,双鸭山建立了领导、监督、投入、管护、服务等一系列工作推进保障机制,确保“创森”工作持续化,有效巩固森林城市建设成果。
  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总指挥的市“创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7个推进组。各县区也均实施了“一把手工程”,建立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创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出台了《双鸭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奖惩办法》及考核细则,将“创森”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起有效的领导干部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和完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信息发布制度,扩大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涉及公众生态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强化社会监督。实行有奖举报等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双鸭山仍然紧盯“创森”目标,持续投入、持续建设。采取向国家争取一部分,财政投入一部分,吸引社会参与一部分,干部群众捐助一部分的办法,多渠道筹措“创森”资金。
  市委市政府决定每年拿出上一年度财政总支出的1%作为绿化经费。按照“谁绿化、谁所有,谁投入、谁收益”的方针,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建设城市森林。
  设立“创森”绿化基金专用账户,公开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捐赠一定数额的单位和个人,在城市森林广场或公园建立捐赠纪念碑;对单位和个人出资认建、认养、认购的绿地和古树名木,统一进行挂牌;对出资一定金额建设的广场、街道或其他公共绿地,赋冠名权;鼓励市民在城市规划绿地中预留的专用绿地营造各种形式的“纪念林”,义务构建城市人工森林景观。据统计,全市“创森”捐款达到747万元。
  制定了《双鸭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城市绿化工程建设和管理规定》、《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城市森林绿地分级养护管理标准》等规章制度,每一座山体、森林,特别是新造林地,都设立包保单位,明确包保目标、管护责任,切实做到有管有护,力保成活率、保存率、成林率百分百。同时,采取部门联合执法和区域联合执法等形式,对擅自变更绿地规划、违法砍伐树木、侵占绿地、毁坏湿地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如今森林拥城、风景如画的城市新貌,让双鸭山人倍感自豪。他们深知,一切改变源于绿色新政。
   规划引领,实现森林环城
  进入双鸭山市区,一条如玉带般的河流绕城而过,河岸变身画中景观,这就是双鸭山的母亲河——安邦河。这是双鸭山“创森”启动后的重头戏之一,被当地政府列为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如今风光带,昔日却是污水沟。据介绍,此前因建市之故在原有的草甸湿地、柳丛苇荡之处垦耕地、建企业、挖砂石、盖民居,使安邦河两岸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水质受到较大污染,两岸棚户区居民的生活环境恶劣。
  双鸭山以安邦河治理为主线,着力打造滨水生态长廊。聘请上海、香港等地规划院所,编制了《安邦河流域概念性生态规划》、《安邦河中心区段滨水景观带规划及施工图设计》、《安邦河河道工程设计》等5个规划和设计,以凸显“水”和“绿”为主题,用遍布全城的绿来美化水,以穿城而过的水来提升绿,彰显了“林水相依、林水相连、依水建林、以林涵水”的双鸭山特色。
  2009年开始,双鸭山对安邦河开始了大规模的综合整治,开展企业搬迁、生态移民、河道清理、蓄水造湖、引水入城、沿河绿化工程,已完成投资20多亿元。
  现在,安邦河已形成“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人水亲和、城水相依”的滨水生态景观和生态长廊。像安邦河整治这样高标准的精品绿化工程,在双鸭山各地陆续推进。
  相关负责人表示,双鸭山“创森”,就是要重点打造“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通道林带化、农田林网化、乡村林果化、矿区植被化”的城乡一体生态化发展新格局。
  为让目标变成现实,双鸭山结合本地自然生态特色,以《双鸭山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为纲领,确定了“一城、二区、三网、三极、多点”的森林城市建设空间布局。树木栽植上,严格按照编制的《造林绿化操作规程手册》执行。造林前,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造林技术培训。造林期间,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深入各县(区)进行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组织林业站工作人员到本市绿化先进村屯进行拉练交流,有效促进了村屯绿化水平的提高。在后期管护上,一树一木,落实人头,树木不活,人不脱责。
  在“创森”中,双鸭山既注重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又不采取搞运动的形式“大帮哄”;既注重实际充分依托原有基础,又努力打造新的景观;做到了把全市人民的积极参与和专业队伍栽植相结合,把城市的发展建设与生态环境改善相结合。
  “创森”七年来,双鸭山市累计完成新造林面积123.64万亩,山体退耕还林9000亩、退矿还山6500亩、退房还绿1200亩,主城区内十二座山峰全部被森林覆盖;城区栽植树木7800多万株,5.87万亩新增公园绿地进入了人们的视野,绿化城区公众场所65处,绿化校园74所,校园绿化率达到100%,建立成型的义务植树基地52个、森林公园14个,形成了“山在城中、城在树中、水在林中”的独特意境。全市415个行政村屯绿化全部提档升级,绿化面积5.83万亩,绿化率达31%,形成了“村在林中、院在绿中、人在景中”的乡村生态格局……40项“创森”硬性指标除因城市历史短,树木年龄尚达不到古树名木要求外,双鸭山全部达标。
  随着“创森”的深入推进,一道道盎然绿景,次第在双鸭山城乡大地舒展开来。城乡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先后被评为“第三届中国金融生态城市”、“中国最具创新力十佳城市”、“中国十佳投资创业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湿地生态保护示范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绿富兼收,共享生态福利
  当绿色越来越浓,因林致富的百姓也越来越多。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双鸭山通过“创森”集成绿色链条,打造绿色品牌,壮大绿色产业,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了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共赢。
  8月的一个上午,记者从双鸭山市区驱车八十多公里,一路颠簸来到了双鸭山林业局青龙林场。
  走进这个偏远的林场,映入眼帘的是一派美不胜收的田园风光:漫山遍野的绿色、错落有致的民居房、干净整洁的道路……一条清澈小溪汩汩穿场而过,鸭子在溪水中嬉戏,石桥、田野、古树、民居,恬静秀美的场容场貌,构成了一幅世外桃源的美丽画卷。
  此前这里因水土流失严重、旱涝灾害时有发生等诸多因素的困扰,职工生活质量一直很低。本世纪初,特别是“创森”以来,青龙林场开始在山上大规模植树造林,现在场内每个山头都是森林涌翠、树木茂盛,每年仅“靠山吃山”一项就为场里职工带来不小的经济效益。
  做好“山上文章”后,青龙人又做起了“山下文章”,依托土地资源继续做好订单农业发展,扩大订单种植规模,提高职工收入。进一步发展养殖业,增加养猪、养羊、养鸡、养蜂规模,增加美国大榛子种植面积,发展签单式紫苏种植产业,以市场为依托走稳步发展道路。
  而在曾经是双鸭山林业局主伐林场的大叶沟经营所,“创森”以来,大叶沟人依靠一场多品、绿色特色产业发展,形成家家做买卖、户户搞经营、人人会赚钱的火热局面。
  双鸭山通过“创森”,建设了许许多多像青龙、大叶沟这样的果林、食用菌和东北黑蜂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林产品生产基地,林业效益显著。截止到2015年,全市经济林面积达到4431公顷。种植平欧大榛子2420亩、浆果林2835亩、红松坚果林7.73万亩;年产黑木耳880万袋,养殖森林鸡10万只、黑蜂4.8万余群。实现林业总产值12.1亿元。
  林下经济蓬勃发展,旅游产业风生水起。
  “创森”以来,全市新建森林公园14处、4A级旅游景点5处;新增湿地自然保护区5处、14.4万公顷,所辖四个县均被评为国家级生态县;全市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覆盖率分别达到32.4%和85%,居全省首位。
  双鸭山有“黑土湿地之都”的美誉。通过充分挖掘自然资源,双鸭山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自然风光旅游为主线,大力发展森林游、湿地游、边境游和生态养老等产业。目前,双鸭山市与深圳市旅游协会已共同签署了《深双两地旅游客源市场互换协议》。
  饶河县四排村以乌苏里江良好的生态屏障为基础,深入挖掘四排赫哲族特色文化内涵,规划实施马长岛和大雁湖景区开发、沿江公园等特色景点景区建设项目,打造赫哲族民俗旅游文化品牌,提升四排村整体风貌特色。通过旅游增加年收入达160万元,全村636人年人均增收2515元。
  老煤炭主产区岭东区,借助青山森林公园二期改扩建,南湖旅游度假区二期工程建设,推出了集农业采摘、休闲观光、森林徒步、森林氧吧等休闲观光旅游项目,旅游产业正急速升温,旅游人数出现“井喷”,去年接待旅游26万人次,旅游收入2180万元。
  “创森”就是要让所有的百姓享受到生态福利。双鸭山支持引导煤炭、电力、化工等重点行业和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改造力度,加快转型升级。同时,加大污染源整治力度,关停污染企业100多家、取缔小锅炉300余台。“创森”生态效应明显。2015年,全市空气质量达标317天,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饶河县成为全国首批命名的9个“天然氧吧”之一。整个城市展现出天蓝、山青、水碧、城美的新貌。
   创建森林城大事记
  2009年,双鸭山市率先在全省启动“创森”工作,省委省政府给予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全市上下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力推进,造林面积、造林质量、造林总投入均创历史之最。
  2010年,黑龙江省造林绿化现场会首次在双鸭山市召开,开辟了煤城造林绿化工作的历史先河。
  2011年,双鸭山市被评为全省造林三年会战五个先进集体之一,其中宝清县、集贤县被评为“全省植树造林先进县”。
  2012年,双鸭山市被中华环保联合会评为“湿地生态保护示范市”;
  2013年,双鸭山市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宝清县、四方台区被评为“全省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建设先进集体”。
  2015年,饶河县被评为“全国绿化先进县”。
  2016年9月,双鸭山市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记者手记
  保绿色桂冠没有完成时
  开展“创森”工作既是新时期贯彻中央“五大发展理念”的必要途径,更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典型的代表意义。
  作为以煤为主的资源型城市,双鸭山获得国家森林城市这顶绿色生态桂冠来之不易。这沉甸甸的“金牌”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市委、市政府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人民幸福指数,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团结带领全市人民,高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大旗换来的喜人成果。
  但“创森”成功不代表工作的结束。“创森”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
  双鸭山还需须牢牢把握“创森”成功这一重大战略机遇,找准出发点、把握切入点、明确落脚点,着力在突出特色、创出亮点上下功夫,在植树造林、扩大绿化上下功夫,在森林生态旅游、延伸林业经济产业链条上下功夫,带动城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根据野外抽样调查、遥感影像解译以及数据资料统计整理结果,双鸭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各指标全部达到或超过《指标体系》要求的5大类40项(该城市为解放后新建城市,树木年龄尚达不到古树名木要求,不涉及该项考核指标)。(作者 贾艳昕 国林岳 刘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