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博客博友行走进北京朝阳检察院:感受未检温暖

25.12.2014  11:09

  原标题:法律博客博友行走进北京朝阳检察院:感受未检温暖

法博博友走进朝阳检察院与未检处检察官面对面了解未检工作。孙慧 摄

法博博友与朝阳检察院未检处检察官合影。 孙慧 摄

下午,王瑀检察官来到一所区属中学为同学们讲解法律知识。 孙慧 摄

  正义网北京12月22日电(见习记者 田昊)“一个孩子犯罪的大多原因,是受到了环境的裹携。所以在决定是否作不起诉处理前,一定要充分的了解这个孩子所在的生活环境。”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未检处处长马迪对前来交流的博友说。12月19日,来自正义网法律博客的博友们走进朝阳检察院,与未检处的检察官们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社会调查:为孩子争取更阳光的未来

  据马迪介绍,为实现对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朝阳检察院未检处探索出一套社会调查工作机制。早在2012年,朝阳检察院就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合作,成立了北京市朝阳区心声社会工作事务所,专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专业化社会调查。调查范围涵盖家庭、学校、朋友等等。对孩子的充分了解,不仅利于检察官与孩子沟通,还能在“少捕慎诉”的工作原则下,为孩子提供有力的“品德证明”。

  听到这里,博友们来了兴趣,纷纷提出自己的问题。“社会调查涵盖很多方面,是否会涉及侵犯未成年人隐私呢?”博友李红钊问道。孙莉婷检察官解释,虽然调查涵盖的范围很广,但在细节上会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同时,检察机关也会与调查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来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如果定罪量刑时对社会调查报告的依赖过重,如何防止虚假社会调查的出现呢?”博友董月表达了自己的担忧。马迪检察官回答,调查报告只是在量刑时加以参考,并不影响定罪。就社会调查的主体、资质、方式与程序等方面的问题,朝阳检察院一直在不断的改进与完善。

  “那么,是否每一起案件都会起用社会调查呢?”博友于潇追问。“在2013年新刑诉法中,要求推进未检工作中的社会调查工作。”马迪检察官解释,“所以,现在的每一起未检案件都会起用社会调查。“

   法制副校长:预防犯罪从娃娃抓起

  一个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学校。除了社会调查,朝阳检察院未检工作的另一大亮点,就是未检处的每一名检察官都兼任区属中学的法制副校长,每年至少两次到学校为学生普及法律知识。

  “当一个孩子犯了罪,学校是否还会一如既往的接受他呢?”博友金伶提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一个孩子犯罪的大多原因,是受到了环境的裹携。所以,只要这个孩子是非暴力犯罪,只要他还愿意回到他熟悉的校园,我们就会努力与各方沟通协调,让他回到原来的学校。”马迪检察官说。

  当日下午,博友们跟随王瑀检察官,来到朝阳区的一所职业中学,与同学们一起上了一堂法律知识课。课堂上,王瑀检察官讲解了抢劫罪、强奸罪等相关法律知识,还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注意自我保护。“就算你是女汉子,也不要跟劫匪正面冲突!首先要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再与劫匪斗智斗勇。”王瑀检察官幽默的讲述,使课堂上不时爆出阵阵笑声,在轻松活跃的氛围中,同学收获了法律知识。

  据介绍,通过朝阳检察院未检处检察官们的努力,未检处经办的案件中已有22名少年重返校园,3名少年顺利出国深造,4名少年考上大学,近百人走上工作岗位、自食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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