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推进及扶贫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
16.01.2017 13:08
本文来源: 林业网
会议充分肯定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并对下一阶段国有林场改革和扶贫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加快改革进度。春节前,各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要以县(市、区)委、政府名义印发实施,确保2017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县属国有林场改革任务。二要加快组织实施。要根据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改革各项工作,林场优化整合后,要及时完成变更机构名称,明确新场场部地址,撤并工区(分场),建立新场资产资源台账,财务、文档归档管理,新场长(分场场长)任命等任务。要妥善安置富余职工,及时为国有林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要积极筹措改革资金,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国有林场管护站点用房、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三要认真做好扶贫工作。各县(市、区)要督促贫困林场编制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并严格审批,项目场要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16年度和2017年度扶贫项目。要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实行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按规定执行招投标制。严禁挪用、占用、挤用扶贫项目资金,杜绝虚增、冒报劳务支出,要加强扶贫资金使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效益。
会上,漳州市林业局、顺昌县林业局、梅列区陈大国有林场做了经验交流。(福建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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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2017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