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厅调研衡阳县国有林场改革后管理工作

14.07.2016  17:33
   中国林业网7月14日讯     7月7日,湖南省林业厅国有林场改革“回头看”督查组深入衡阳县岣嵝峰国有林场,调研衡阳县国有林场改革后管理工作情况。
  督查组听取了衡阳县林业局局长邹铁合和岣嵝峰国有林场场长佘安端关于全县和岣嵝峰国有林场绩效考核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为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林场职工的生产热情和工作干劲,衡阳县以“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为手段,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出台了《衡阳县国有林场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衡阳县国有林场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建立岗位核定、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对林场所有干部职工实行竞争上岗,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分别拨付的绩效管理办法。不同岗位实行不同的工资管理办法: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区负责人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工作人员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其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直接与本人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后勤服务岗位人员、营林生产和森林管护岗位工作人员,实行记时、计件工资制度,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原则进行管理。同时,对岗位责任进行分解细化,明确每项指标任务的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确保林场每项工作做到有路径图、有工作量、有时间表、有责任人,使绩效考核工作有量化指标、有计划步骤、有质量标准、有时间节点。
  督查组充分肯定了衡阳县在加强国有林场改革后管理、严格绩效考核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认为衡阳县国有林场改革成效显著,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规范了林场的管理,促进了林场的发展,改变了职工的精神面貌,提高了的职工收入,实现了改革目标,经验值得推广。(湖南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