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林业厅研究部署“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

24.09.2014  11:58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9月24日讯     国务院批准的“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将于2015年底执行期满,2016-2020年将执行“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认真做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山东省研究制定了《“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方案》,并就做好“十三五”编限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是《森林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坚持限额采伐制度,切实做好采伐限额编制,保障采伐限额严格执行,直接关系到林业“双增”目标的实现和林业工作的全局,对于巩固发展林业改革建设成果、加快推进生态林业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十三五”编限工作,要层层成立编限工作领导小组,山东省林业厅成立了以副厅长辛福智为组长,办公室、资源和林政处、规划财务处、省林业监测规划院、省国有林场管理站等处(室)单位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十三五”编限的组织领导、制定方案、业务培训、检查督导、编限的起草上报和总结等工作。各市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工作落实,保证编限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开展。同时,要主动向同级人民政府作好汇报,切实抓好编限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和保障等各项工作。要在系统总结历届采伐限额编制和实施成效的基础上,依据下发的《“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十三五”编限方案,细化各阶段工作任务,抓紧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本地区“十三五”编限工作按时高质量上报。
      二要抓紧掌握编限基础数据,确保编限切合本地实际。编制森林采伐限额要以森林资源的总量和结构为重要依据,以森林资源现状为基础。各地近年来没有进行二类调查的,要抓紧完成二类调查或补充调查,确保各类林地面积、森林蓄积、林种、树种、龄组结构等资源底数详实、准确。编限数据不符合《“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方案》相关要求的,不得用于“十三五”编限。
      三要科学合理编制限额,严把审核各环节。“十三五”编限必须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实际出发,选择符合森林资源实际的合理年伐量计算方法,科学确定采伐利用周期、采伐方式、采伐强度等技术参数,确保编限成果科学可行。各地林业主管部门除必须严格审核各编限单位采取的森林资源基础数据外,还必须对其采用的合理年伐量计算方法和技术参数从严把关,确保编限成果科学可行,符合林业经营管理实际。
      四要严格时限要求,按时提报编限成果。编限单位“十三五”期间合理年采伐量的测算,由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森林经营主体、尤其单独编限单位应参与过程。因资源数据等特殊情况,统一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合理年采伐量测算的,测算结果必须书面通知编限单位并征求其意见。编限单位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要严格按《“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方案》的要求,自下而上申报、审核。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工作的通知》精神,省级编限成果务必于2015年3月31日前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国家林业局初审,2015年6月30日前由省级人民政府正式上报国务院,同时抄送国家林业局。为此,各市级编限成果请务必于2014年12月15日前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报省林业厅审核,省林业厅对各市上报的编限成果经审核汇总后于2015年3月15日前报国家林业局初审;期间,根据国家林业局初审进展情况,力争于2015年5月31日前以省级人民政府的名义正式上报国务院。为此,各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厅的时限要求,科学合理的制定本市完成编限的时间节点,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编限及上报工作。编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从国家层面上讲有很严格的完成时限上报要求,省林业厅将在全省开展编限“十三五”采伐限额评比活动。希望各市、县(市、区)不能拖全省乃至全国的后腿。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十三五”编限过程中要广开言路,充分听取和反映各类经营主体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和总结本地采伐管理存在的问题、改革成效和经验,超前谋划加强“十三五”限额管理和创新采伐管理机制的政策措施。(山东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