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林业厅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审批快车道

31.10.2014  10:02
      海南省林业厅全面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牢固树立“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意识,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和服务水平,审批办年均受理林业行政许可事项1万件以上,按时办结率和提前办结率均达到了100%,连续六年被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评选为“优秀审批办”。
      海南省林业厅按照“一个中心对外、项目应进必进”原则,实行“三集中”审批。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设立行政审批办,实现许可权力运行实体化。将原分散在6个处室办理的31项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办公室集中;实现由厅长授权,将分散各分管领导、处室的审批权力向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首席代表)相对集中;实现行政审批办公室以及工作人员整建制向中心集中。在审批办原有7名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又在直属单位中选派了3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到审批窗口工作。通过采取“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限时办结”的运作模式,从根本上解决了窗口虚设,“只受不理”的难题。
      海南省林业厅把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作为提高行政效能的着力点。一是推行互联网申报。依托省政务中心实体大厅和网上虚拟审批大厅,绝大部分行政许可事项都开通互联网申报功能,使申报工作不受时间、地域、人员等条件限制,实现了“全天候”服务平台。同时,通过现场演示、协助申请、政策讲解等多种形式开展群众使用互联网办理业务的宣传培训工作,推动便民服务走上新的台阶。
      二是压缩审批时限。在依法审批的基础上,通过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建设全能窗口等工作措施,强化“对内加压、对外减时”的服务理念,进一步精简了三分之一的行政许可事项的承诺时限,使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减少了65%。
      三是依法清理审批事项。对事项能精简则精简,能下放则下放,先后取消审批权限2项,下放审批权限4项。对已经按照规定撤销、下放审核审批权限的行政许可事项,绝不再审批,并且坚决做到审批办外无审批。同时,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公布已发生变化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根据清理的审批事项及时通知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及事业单位,不再受理和审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通过门户网站、固定公示栏等渠道对已取消下放的审批项目进行公告。建立行政审批监管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审批事项清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是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的目录化编制,针对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编制了《行政审批事项登记表》、《申请人办事指引》、《审批业务指导书》等三大标准作业表格。并对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数量、设定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结时限等内容进行细化清理、分类和登记填报,并绘制完成审批流程图、审批环节要素图等相关材料,规范了审批办及审批人员的政务服务,为申请人进行标准申报提供明确指引,确保审批事项有据可查,审批行为有法可依。(张斌  解金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