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业厅开展象牙等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执法检查

30.06.2017  17:36
   中国林业网6月30日讯     按照国家濒管办近期的工作部署,结合《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关于做好有序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日,浙江省林业厅对象牙等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贸易的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
  6月8日,由杭州市林水局和市场监管部门组成的执法组对辖区内的象牙定点加工、销售企业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第一批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定点企业,是否已按要求停止加工和销售。检查发现相关企业均已按规定停止象牙的加工、销售活动。同时,执法人员还对12月31日前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的定点企业宣传了国家林业局相关文件要求,为下一步全面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做好准备。
  6月20日至21日,执法组再一次对辖区内的象牙定点加工和销售企业进行检查。并对杭州市内部分古玩市场进行了抽查,重点检查有无非法出售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禁止经营户非法买卖象牙、犀牛角等濒危敏感物种制品。并与市场管理部门负责人开展座谈,宣传国家林业局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打击大象等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贸易的重要性,希望市场做好有序管理和宣传,杜绝象牙等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非法贸易。
  3月20日,国家林业局2017年第8号公告,发布了《分期分批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的定点加工单位和定点销售场所名录》,明确象牙加工销售单位停止加工销售象牙及其制品的时间序列。浙江有象牙定点加工企业2家,象牙定点销售场所7处。其中,2家象牙定点加工企业、3处象牙定点销售场所被列入首批关停名录,于今年3月31日前停止象牙有关的商业经营活动。余下4处象牙定点销售场所,也将在今年12月31日前全部停止有关的商业经营活动。(浙江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