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厅召开木本粮油树种种苗质量监管座谈会

15.12.2015  08:33
   中国林业网12月15日讯     12月7日至8日,四川省林业厅在成都市组织召开全省木本粮油树种种苗质量监管座谈会。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宾军宜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厅造林处、计财处、产业处、科技处、退耕中心、种苗站相关负责人,部分市州林业局种苗管理人员,本木粮油树种良种生产基地所在县(市、区)林业局确定的种苗质量监管责任人参加了会议。
  宾军宜充分肯定了“十二五”期间四川省木本粮油树种种苗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存在的关键问题,并对下一步木本粮油树种种苗质量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宾军宜指出,发展木本油料产业,种苗是基础,品种至关重要,关系木本油料战略发展的成败,各地要认真研究严厉查处种苗违规行为、种苗采购管理、种苗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以及国有苗圃改革等问题。
  宾军宜强调,监管责任人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切实加强木本粮油树种种苗监管工作。一要把握政策,遵守程序。凡是国家投资或国家投资扶持的木本粮油基地建设项目使用的种苗,要如实提交种苗生产监管证明。出具木本粮油树种种苗生产监管证明不是行政许可行为,属于第三方(地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的种苗认证行为。二是打消顾虑,勇于监管。监管人员只需对监管内容和过程的真实性负责,而品种真实性由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终身负责。三要抓好环节,善于监管。木本粮油树种种苗监管重点在于抓好采穗、嫁接、出圃三个关键环节。监管重点是现场核实穗条来源和数量、现场核实嫁接苗数量是否与穗条数量吻合、现场核实苗木可出圃数量。防止少量良种穗条嫁接出超常规数量的良种苗木,防止低嫁接成活率出圃超常规数量的良种苗木。
  座谈会上,种苗站组织市、县参会人员学习了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解读了修订后的《四川省木本粮油树种种苗管理办法》。各市、县交流了木本粮油树种种苗监管工作经验和主要做法,讨论了《四川省林木种苗采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四川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