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局深化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
8月20日,国家邮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全行业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教训,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寄递渠道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将主要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安全监管执法、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和车辆运输安全管理等方面展开。
针对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行为,通知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必须严厉查处打击。寄递企业与化学品生产厂家、销售网点客户要签订化学品寄递安全承诺协议,落实寄递企业和用户的安全责任。寄递企业收寄《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规定以外的普通化学品时,寄件人必须采用安全可靠的封装材料,准确完整填写邮件详情单和快递运单,清晰标注化学品品名、数量、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信息。要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对于不能确定安全性的物品,坚决不予收寄。要建立普通化学品定点定人收寄制度,指定专门地点、专门人员从事普通化学品收寄,实行运输、投递专网运行、闭环管理。要加强化学品基本知识、辨别和应急处置等知识教育培训,建立化学品寄递安全台账,在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完善必备的防护和物理隔离设施,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建立健全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定期开展应急模拟演练。此外,还要对辖区内化学品生产厂家和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法人资质、生产销售产品、业务量、寄递需求、是否签订安全协议等情况,建立危险化学品寄递用户“黑名单”,实行收寄安全重点管控。
通知强调,寄递企业要开展自查自纠,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的检查率要达到100%。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等重大活动、快递业务旺季期间寄递渠道安全保障工作,立即部署开展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执法检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联合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审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对于违法收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寄递企业,要依法作出严肃处罚。同时,还要强化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寄递渠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国家安全、安监、环保、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联动机制,联合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