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方案审查办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25.03.2015  15:31

各区(县)水务局(东城区城市综管委、西城区市政市容委)、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2014年12月31日,市政府审改办印发京审改办[2014]5号文件,决定在试点基础上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新的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市水务局印发京水务法[2015]4号文件,对实施新的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流程进行了工作部署。新流程对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方案审查等事项进行了重大调整。为落实好新的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方案审查工作,市水务局修订完善了《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方案审查办理指南(试行)》,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参照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北京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方案审查是我市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全面推进首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全市水务系统各相关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推进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更好地服务建设单位,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审查办理工作。对所有办理节水设施方案审查的投资项目,应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跟踪管理,为临时用水指标审批和建设项目配套节水设施竣工验收奠定良好工作基础,切实将节水“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 
  

  联系人:章宏亮;联系电话:68556814

  附件:1.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方案审查办理指南(试行) 
     2.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方案审查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样式(示范文本)

       特此通知。


北京市水务局
2015年3月19日



附件1: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方案审查办理指南(试行).doc
附件2: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方案审查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样式(示范文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