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委印发大风高温天气预警分级和应急响应措施
28.07.2017 14:31
本文来源: 气象局
近日,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大风天气预警分级和应急响应措施》(试行)《北京市高温天气预警分级和应急响应措施》(试行),明确了北京市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区应急委、市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在蓝、黄、橙、红四级大风、高温预警下要采取的相应措施。
根据通知,当发布大风或者高温预警时,市气象局要做好全市范围内大风或者高温天气的监测、预报和跟踪服务,加强天气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示各相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提示广大市民注意出行安全,加强舆论引导。市城市管理委、园林绿化局、市城管执法局、旅游委、交通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公安局消防局、农业局、经济信息化委、质监局、水务局、民政局、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各区政府、市应急办等部门,要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随着应急响应级别的提升,部分单位采取的措施也随之升级。以大风预警举例,当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时,市城市管理委要根据方案,一是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停止与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相关的施工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二是组织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被大风刮落的树枝树叶;三是组织电力、燃气、供暖等专业企业加大相关管线巡查力度,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四是启动不间断市区两级巡查,及时处置各类突出情况。当发布大风黄色预警时,市城市管理委在蓝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一是组织人员对尚未完成安全消隐的广告、牌匾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开展巡查检查;二是预警解除后立即组织人员修复受损的广告、牌匾设施,防止发生次生灾害或出现影响市容的情况。(冯子晏)
本文来源: 气象局
28.07.2017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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