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计委表示北京免疫规划疫苗安全可靠

19.03.2016  17:35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近日,济南警方查获数亿元疫苗未冷藏流入18省份的事件,引起不小的震动。

  报道称,山东25种非法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被售往18个省市,相关嫌疑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3月1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立即查清疫苗等相关产品的来源和流向,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同时,已有包括九省份回应非法疫苗事件。北京市卫计委3月19日上午针对此事作出回应表示本市纳入免疫疫苗安全。

   最新进展 市卫计委表态 纳入免疫疫苗安全

  北京市卫计委3月19日上午针对此事作出回应,北京市疫苗的采购流通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执行。据介绍,北京市免疫规划用一类疫苗由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招标采购,经国家核准有资质且中标的生产企业直接供货。北京市免疫规划用二类疫苗由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国家核准的疫苗生产企业或疫苗经营企业采购。疫苗经营企业均通过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质审查,包括:药监局核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和疫苗生产企业给予的经营授权书等。

  同时,北京市免疫规划用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存储和配送均由持有GSP认证的企业完成,运输储存符合冷链要求,冷链全程有温度监控记录并备案。下一步,北京市卫计委将继续依法依规对疫苗的采购流通使用等环节加强监管,确保国家免疫规划的实施。同时,如要接种二类疫苗,应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接种机构进行接种。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查清疫苗来源去向

  事件曝光后,在网络上引起不小的震动,“朋友圈”被刷屏。18日当晚,法晚记者从国家食药监总局获悉,针对山东非法经营人用疫苗案件, 已要求相关部门立即查明流入的疫苗来源和流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食药监总局已责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立即查清疫苗等相关产品的来源和流向,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食药监总局要求,涉案产品流入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线索,立即查明流入的疫苗产品购进、使用和库存情况,对尚未使用的立即查扣;对已用于人体接种的,会同卫生计生部门迅速查清具体情况,并对接种效果进行评估,切实保护公众健康。

  另外,法晚记者发现,该案件此前被列入公安部打击食药犯罪十大典型案例。据公安部2月4日消息,2015年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食品药品打假“利剑”行动,共侦破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5万起、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1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万名。

  公安部同时公布了打击食药犯罪十大典型案例。案例的第七个就是“山东济南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

   广东等9省市回应未受污染

  济南方面称,已向全国20个地级市发出协查函,核实疫苗流向和使用单位。

  记者发现,主导办案的山东警方并未披露这18个省份的名单。在相关报道中,仅提到这些疫苗可能销往了湖北、安徽、广东、河南、四川、内蒙古、河南、河北、山东等省份。在昨天人民网的报道中也提到“先后联系了济南市食药监局、山东省食药监局,但仍未获悉涉及的18个省市名单及协查函的具体去向”。

  截至法晚记者发稿时,全国有9个省份做出回应,其中,上海、广东、云南等3地表示,没有向无上述资质的任何企业或个人采购任何疫苗,供应公司均为具有资质的合规企业,未涉及到济南警方查处的疫苗非法经营案。

  同时,四川省、安徽省和河南省食药监部门则对外表示,正在进一步核查相关情况。据四川省成都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支队将督导全市卫监机构对疾控中心、疫苗接种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接种资质、人员持证上岗、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开展接种前告知和询问、二类疫苗进货渠道合法、疫苗索证、建立并保存疫苗购进、分发、供应记录等。

  另有江苏、浙江表示暂未收到协查函,但以上省份表示将加强与山东有关部门联系,密切关注案件进展。

   新闻背景 5年200万支未冷藏疫苗流向市场

  据济南警方消息,自2010年以来,在未获取任何药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庞某某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通过QQ交流群和物流快递,联系国内10余个省(市)的100余名医药公司业务员或疫苗非法经营人员,购入防治乙脑、狂犬、流感等病毒的25种人用二类疫苗或生物制品,5年时间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售给全国18个省的300余名疫苗非法经营人员或少量疾控部门基层站点,累计涉案金额高达5.7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