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北京市动物检疫工作记录》正式实施。近期,通州等区县监督所陆续召开了动物检疫工作记录培训班,160余名官方兽医和签约兽医参训。培训详细讲解了物检疫工作记录的使用规范、填写要求、注意事项,并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同时要求动物检疫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产地检疫,认真填写检疫记录,严厉杜绝买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检疫出证等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