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谎博同情骗钱十余万 女子有前科将从重处罚
昨天,海淀法院开庭审理“称医母葬父急用钱,女友骗财十余万”一案。北京晨报记者 郝笑天/摄
90后女子贺某结识男子王某后,使用假名向对方编造了母亲生病、父亲去世等谎言,在博取王某同情后,又以需要治疗费、丧葬费等理由,多次从王某手里骗取钱款共12万余元。因涉嫌诈骗罪,贺某昨天上午在海淀法院受审。
指控 90后女子涉嫌诈骗
1991年出生的贺某,曾因犯介绍卖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间,被告人贺某谎称其姓名为“张某某”,虚构其母亲生病、父亲去世等事实,以需要治疗费、丧葬费等为由,在海淀区太舟坞村等地骗取被害人王先生共12.85万元。
2015年春节过后,贺某手机关机,王先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后报警。同年3月20日,贺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贺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鉴于贺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依照规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案情 博取同情心获利
昨天上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审理。贺某被法警带进法庭后泣不成声,并对指控表示认罪。
据贺某交代,她是在一家餐厅当服务员时与王先生结识的。“他说对我有好感,见我第一眼就喜欢上我了。后来我说家里条件不好,他同情我还要帮我。”虽然贺某已经成家,并有一个两岁大的孩子,不过随着时间推移,二人还是逐渐发展成为了情人关系。就在王先生承诺给予贺某帮助后,她便开始编造谎言。
“我找了两个理由,一个是我母亲生病,患了乳腺癌,还有一个是我父亲去世了,其实我父母身体都很健康。”贺某辩称,自己是因为生活压力大,走投无路才这样做的。对于为何化名“张某某”,贺某称她们这样外出打工的,在工作中使用假名是普遍现象,并非故意起假名骗王先生。
辩护 检方认定数额有误
庭上公诉机关还出具了一些二人的往来短信。在短信中贺某多次表示母亲患病严重,急需钱款拿药,并催促王先生给其汇款。贺某也将自己与王先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给了丈夫,贺某的丈夫听闻后非但没有劝阻妻子的行为,反而是抱着默许的态度。
贺某的辩护律师认为,王先生当初对贺某的真实身份和家庭情况未能核实,且给予贺某钱款带有一定目的,对案件起到诱发和推波助澜的作用。
同时辩护人称,王先生分多次给予贺某12万余元,其中不全是贺某诈骗而来,一部分是其自愿讨好贺某给她的生活费,因此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数额提出异议,认为涉案钱款应在六七万元。
“我想对他说声对不起,希望他原谅我。”贺某在最后陈述时表示,12万多元已经被她花光,虽然她愿意赔偿,但不知道家里有无能力承担。昨天法庭未宣判该案。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原标题:撒谎博同情 女子骗钱十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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