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全面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

20.12.2016  11:32
根据《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近日,水利部在京召开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会议,研究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和工作要求,对全面推进中线干线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周学文副部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周学文指出,南水北调是国家跨流域水资源配置重大战略性工程,工程建设对解决我国北方地区缺水问题、保障区域供水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依法划定南水北调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是《条例》明确的重要任务,是南水北调工程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强工程设施管理和保护、确保工程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条例》明确规定了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的组织工作。其中,东线工程由工程所在地省人民政府组织划定;丹江口水库、中线工程总干渠、东线省际工程由水利部或授权的流域机构商省、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划定。
周学文强调,水利部高度重视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组织中线干线建管局提出了划定方案,委托水规总院对中线干线工程划定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水利部已正式批复划定方案。划定方案中,工程管理范围基本依照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确定;工程保护范围由中线干线建管局组织相关设计单位,在遵循《条例》划定原则基础上,根据中线工程各类建筑物的特点、所在位置及沿线的实际情况分别提出了具体划定方案。
周学文要求有关各方高度重视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这项工作,把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重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经费,强化沟通协商、加强宣传引导,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审批文件为依据,依法依规、严谨高效开展工作。对于具备条件、无异议的区段,要力争在2017年汛前完成划定工作;需要协商协调的区段要在2017年底完成划定工作,为工程安全、长效运行提供可靠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有关省、直辖市政府及部门负责同志、有关地市负责同志,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有关司局、中线干线建管局和东线总公司负责同志,水利部有关流域机构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