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违规使用公车 10单位车号被通报

09.01.2018  21:51

  2017年10月10日,市纪委市监委首次对国庆和中秋节期间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8单位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通报到车号,昨天下午通报再次发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10家单位再次被通报,其中门头沟区有2单位被通报,涉及门头沟区环保局和潭柘寺镇政府。

  2018年元旦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也是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元旦期间,市纪委市监委对16区、市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市属高等院校公务用车高速公路通行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10个单位存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市纪委市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被通报的10家单位公务用车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京A81436的公务用车

  北京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京NQ4378的公务用车

  中国戏曲学院:京N62Q59的公务用车

  东城区环卫中心:京FU4986的公务用车

  北京市信息管理学校(海淀区属职业学校):京MV9928的公务用车

  海淀区清华园街道办事处:京P20J62的公务用车

  朝阳区弘朝伟业公司:京Q2U3Z3的公务用车

  北京宋庄小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州区属企业):京A61876的公务用车

  门头沟区环保局:京QS07P3的执法车

  门头沟区潭柘寺镇政府:京QW56B5的公务用车X133(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孙颖)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