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事业单位改革 高校公立医院将收回事业编
新京报讯 今后,北京现有高校、医院将探索不纳入编制管理,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编制,保留事业单位性质。日前,北京市公布《关于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加快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提出,北京行政、经营两类事业单位将逐步“转型”——前者“回归”行政机构,后者转为企业。
事业单位编制将严控总量
根据意见,北京将严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以2012年底全市事业编制统计数据为基数,分级分部门对事业编制实行总量管理。未经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区县不得突破已核定的事业编制总量。确需增加事业编制的,原则上在本部门、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
意见还首次提出,对于现有高等学校、公立医院等,逐步创造条件,保留其事业单位性质,探索不再纳入编制管理。
具体做法是,将对高校、公立医院现有编内人员实行实名统计,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编制。对于涉及与编制管理相关的财政经费、养老保险、户籍管理、出国交流、住房补贴等问题,意见并未明确规定,提出相关部门应准确把握事业单位改革总体要求,依据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行政、经营两类事业单位将“转型”
按照事业单位现行的分类管理规定,事业单位目前划分为三个大类,分别是行政类、经营类、公益类。其中,行政类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经营类则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意见此次提出,行政、经营两类事业单位均将“转型”。对于行政类事业单位,将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将其转为行政机构;对划入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按照分行业推进的原则逐步转为企业。
在改革过渡期内,这两类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将不再增加,人员“只出不进”。同时,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新的行政类和经营类事业单位。
同时,北京原则上不再批准设立涉及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不但不再新设,还将逐步压缩。
■ 追访
高校医院或实行全员聘任
目前,北京高校、公立医院按照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记者昨日从部分医院了解到,除了编制内人员以外,也会聘用一些非编制人员。近年,北京在公立医院改革中,也出现了对编制管理予以弱化的提法。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改革之后,这些单位或将实行全员合同聘任制,财政也将不再“养人头”。
意见也明确了对公益类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的改革思路。其中提出,要将岗位分成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并进一步细化专业技术岗位类别。
对于工勤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中的辅助业务岗位,今后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或实行人员额度管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工勤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中的辅助业务岗位现有编内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只出不进,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编制;对新进人员按照新的用人制度管理。
■ 观点
“保留公益属性但不由财政兜底”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昨日表示,对于北京探索高校、医院不再纳入编制、但保留事业单位的性质的尝试,在国家层面和其他省市尚属新举。
他介绍,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是要让行政性事业单位回到行政机关,经营性事业单位变成企业,剥离两头,留下公益性事业单位。
公益性事业单位中,又可以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前者主要是纯公益的,包括义务教育、公共文化、基层卫生。公益二类是可以借助市场机制能够适当收取费用的,比如高等教育、职业教育。
汪玉凯说,事业单位编制的削减是大势所趋。北京此次提出的事业单位改革,从政策考量上首先保留了属于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公益一类,这些单位还会给予一定的编制。但是,对于高校、公立医院等,这些事业单位可以通过一定收费弥补经费的不足,未来将探索全员聘任制管理。
取消编制、保留事业单位性质意味着什么?汪玉凯认为,保留事业单位性质主要是考虑到保留公益属性,不是完全推向市场化。但与此同时,又不是由财政兜底。将来可能遇到的问题,是对整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如何定位,这还需要进一步探索、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