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为员工设立公积金账户最高罚5万

08.01.2016  20:23

  京报网讯(记者赵莹莹)单位招聘正式职工后却不为他们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刚下发新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单位的上述行为给予了规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为进一步规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处罚权行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

      (原标题:单位不设公积金账户罚款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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