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大赛预赛的通知
京体社字〔2016〕9号
各区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科、业务科或体育总会办公室)、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燕山体育中心业务科:
为进一步打造健身气功活动品牌,搭建广阔的交流展示平台,扩大体育产业发展和消费基础,推动形成全民健身的新时尚,为实现建设健康中国的新目标做出积极贡献,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大赛的通知》(气功字〔2016〕78号)精神,决定在我市举办2016年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大赛北京地区预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5月18日、6月10日分别在东城区和房山区举行2016年全国“百城”和“千村”(北京会场)系列活动大赛启动仪式。随后各单位自行组织本辖区的系列活动,整个活动10月底结束。
二、系列活动大赛主办单位为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北京市体育局,承办单位为各区体育行政部门或相关协会社团,如有赞助单位也可作为承办或协办单位。
三、活动展示的功法仅限于国家体育总局推广的九种健身气功和四种竞赛功法。展示活动既可单独进行,也可与大型群体活动或辖区文化节庆活动结合起来进行。
四、活动宣传口号为“打造健身气功活动品牌,形成全民健身新时尚”、“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普及健身气功,建设健康中国”、“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民族健康素质”、“崇尚科学 文明练功,你我同行 收获健康”。
五、本次活动大赛分别评选出百城和千村前2名场次(评分标准附后),颁发奖牌和证书,并选报参加全国决赛的评奖。具体办法是将活动视频资料上传至网络平台,接受公众投票,结合评委评审和网络投票,评出一、二、三等奖,给予一定奖励。
上传的视频资料制作成MOV、MP4、MPEG等主流格式的视频,时长10分钟以内。要求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有完整的片头片尾和解说剧本,解说剧本要单独上传。
六、要认真做好各区的动员组织工作,广泛组织开展交流展示活动,推动交流展示系列大赛向街乡以下延伸,尤其是要加强农村地区交流展示大赛的组织,扩大覆盖范围,增加参与场次人次。各单位于10月底前将活动视频资料和文字总结统一上报。我中心将根据举办活动的场次、规模等评出若干优秀组织奖。
七、各区要加强对系列活动大赛的领导,认真组织,统筹安排,注重实效,结合展示活动组织专家咨询、现场教学或体质监测等活动,进一步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不断扩大活动规模和影响,力争在“全民健身日”前后形成高潮。
八、各区要加强对系列活动大赛的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广泛报道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特此通知。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2016年5月4日
(联系人:臧坤,电话:83167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