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结束
会议表决通过《天津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
11月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继续举行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散襄军、苟利军、张俊芳、李亚力、王宝弟、李泉山、张俊滨和秘书长杨福刚出席。副市长王宏江、何树山,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办公室、教科文卫办公室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就报告相关问题提问,有关部门负责人当场一一作出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取得的进展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在完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改革、加强监督检查方面下更大的功夫,解决好突出矛盾和问题。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市政府认真贯彻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20项民心工程,科学规划,建管并重,村庄基础设施显著提升,村容村貌不断改善,生态环境明显优化。要进一步做好规划和实施工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再上新水平。
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督办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天津市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专利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所提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所提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情况的书面汇报。
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
肖怀远在会议结束时说,岁末年初,工作繁忙,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机关各工作部门要按照总体计划安排,分解任务,逐项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完成。要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提早着手,在深入联系沟通和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精心谋划好明年的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项目,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建设法治天津、美丽天津的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