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师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热议依法治国

25.10.2014  19:32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会议期间和会议公报发布后,北京大学师生通过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密切关注全会报道。会议结束当晚,校党委书记朱善璐召集党委相关部门和院系负责人开会,就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出安排部署,要求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学校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需要出发,着眼于服务国家和社会发展,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服务依法治国,做好法治文化建设和立德树人工作。

广大师生表示,党中央把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作为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于法治的高度重视。依法治国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遵循和必由之路。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必将成为指导我国进一步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纲领性文献,本次全会将成为我国实现依法治国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要全面深入地学习贯彻本次全会精神,仔细研读和领会会议公报和有关决定内容,努力在法治国家的实践中做出北大人的贡献。

广大师生盛赞党中央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法学院教授强世功认为,应该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国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大作用。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提出来社会主义法治路线方针的十六个字,就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十五大的时候,又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然后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我们又更加具体地提出了要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应该说在每一步上都对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有重大的推进。我们在三中全会的时候提出法治中国建设在于推进中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但是,其最终目标就是要使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完善,更加定型。实际上就从法理上为处理好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奠定了基础。应该说四中全会是三中全会的姊妹篇,它最重要的就在于从总体上、从国家法治战略的总体布局上,把党章所统帅的党规党法的体系整个都纳入到国家法治战略中。所以这次四中全会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议,它也显示了我们党要实施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信心。哲学系聂锦芳教授表示,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今日中国,法治正在成为国家治理理念、社会共同信仰,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法治中国。教育学院副教授蒋承认为:古语有云:“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不仅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推动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在法治这一点上,无论古代还是现代,过去、现在还是未来,都具有普遍的实践意义。再加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了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就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坚持并完善依法治国,从而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最终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政府管理学院2012级本科生刘芸芸认为,“依法治国”这个主题不仅是宏大的,而且也是具体的。它关乎国家治理更关乎百姓福祉。有一个法治良好的政府,才有助于建立一个讲究规则、公平正义、平安和谐的社会,才能让违法的人受到惩罚,让守法的人免于恐惧,让人们的安全感提升。全会研究推进依法治国,这将有助于法治国家建设实现新跨越。国际关系学院2013级本科生党予彤表示,党的全会首次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这是从国家层面宣传法治理念,对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意义。城市与环境学院2012级本科生张悦表示,中国正处在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改革的决策应该有宪法和法律上的依据,改革的过程应该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监督,改革的成果也应该由宪法和法律巩固下来,因此,四中全会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十分必要,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具有积极意义。法学院辅导员李婧一表示,从学理上说,关于国家的治理方式一直有“法治”与“人治”之争,柏拉图在其《政治学》中提倡“哲学王”的人治方式。但是,历史与现实证明,人治基于人性的弱点与不确定性,不适用于现代国家,也不利于保护人民的权利,实现自由民主。法治则相对而言,更具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使国家、政府、人民的行为皆处于法律的体系内,个人利益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此次全会以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体现了党中央对于法治的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学院老师贺大兴认为,“奉法者强则国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极少数地方也出现了法治不彰、贪污腐败、以权谋私、官商勾结等现象,损害了人们的合法权益,激化了社会矛盾,抹黑了党和政府的声誉,抵消了经济建设高速发展的积极效果,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绊脚石。在反腐败取得重大成果的同时,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奉法者强则国强”,可谓正当其时,充分体现了党重视社会意见、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强调让“奉法者强”,把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有机统一起来,保证分配领域的公正与公平,必将成为实现社会和谐、民族复兴道路上的浓墨重彩。政府管理学院辅导员王怀乐表示,此次全会是对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部署的细化。全会的胜利召开,无疑对从“法制”到“法治”的深刻转变以及真正实现将权力关在“”的笼子里起着关键作用,对于“制度本位”“民本位”的政治理念得到深入贯彻也将具有积极意义。

师生们热议全会公报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内容。社会学系教授高丙中认为,全会的时间很短暂,但是会议内容很充实,释放的信号非常积极。众所周知,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根本的保证也在党。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依法治国的过程,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只有坚持依据党内法规从严管党治党,才能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使党始终成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坚强领导核心。法学教授姜明安表示,这次四中全会公报不仅强调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还首次提出了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体系建设,这是党践行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执政、实现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法治化现代化的重大抉择,也是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实践。十八大后,党中央集中清理了党内法规,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发布了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公布了两部党内‘立法法’,可以看出党正在积极进行党内法规系统化建设。相信今后,党内法规体系将更加健全,配套党内法规将更加完备,与各项国家法律也将更为协调统一。针对全会公报中提出的“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姜明安认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还需要完善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责任法。以制定政府职权清单与负面清单保障公民权利为核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职权配置法治化;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程序,增强政府执行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健全严密规范的行政责任制、过错追究制,才能提高行政监察效能,增强政府公信力。法学院副教授甘超英认为,保证审判权、检察权的独立,就是要减少地方政府对法院、检察院的干预,减少两院对地方财政的依赖,就需要两院的人、财、物不受地方政府支配,而是由最高法、最高检调配。关于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的问题,目前很多国家都是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这是为了避免法院又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状。审判权和执行权都归法院,即使当事人是冤枉的,由于执行者也是法院,当事人的意思很难反馈到法院。如果建立一个单独的执行机构,一旦发现案件存在冤假错案的可能,执行机构就能及时反映到检察院,由检察院进行抗诉,更易发现冤假错案。关于全会公报中提到的“完善职业准入制度”,甘超英认为,这项制度一旦实施,将是我国司法体制的一个重大变化,意义重大。据甘超英介绍,目前我国的法官制度是和德国等国家一样,实行的是大陆法系的做法,学法律的学生通过司法考试,就可以当法官,尤其像德国等,如果司法考试成绩好,甚至可以直接就当法官。但一名法官不只是要懂法律知识这么简单,还需要有一定的从业经历。从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法官等,更多是英、美法系国家的做法。律师、法学专家当法官和立法工作者,受到政治的影响更小,更能从法律的专业角度判案。但甘超英表示,由谁选、怎么选也很重要。如果由人大常委会任命律师的话,应该征求律师协会的意见,如果是法学专家,应该征求其所在学校的意见。届时,律师协会也就会有很大的变化。心理学系教授周晓林表示,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且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指明了具体方向,并提出了重大任务。我们应该深入领会、全面把握总目标的丰富内涵和具体要求,按照全会绘制的蓝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使之转化为党团结带领人民执政兴国的能力,就能给党的事业注入活力,为人民群众带来福祉。法学院2014级研究生谢春辉认为,此次全会的亮点之一是在司法改革领域迈出了具体的改革步伐。一是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问题,要建立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建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提出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三是强化“法律人共同体”,提出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和检察官。此外,司法改革将探索设立跨区划的法院、检察院,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进一步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值得期待,这将有助于促进审判权与执行权的真正分离。政府管理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苗思安表示,作为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的一名学生,他对全会提出的“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这一阐述印象深刻,认为这样的提法意义重大。他表示,应该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使公民权利得到宪法保障。在深化改革的新时期,我们应该有这样的制度自信,将依宪治国、依宪行政的理念贯彻到我们的生活中。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2012级博士研究生刘润超认为,依法执政理念的强化将对规范官员行为、规范公权力具有重要意义,希望能有具体的措施出台,改善和规范基层政府的社会治理方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文系2011级本科生何冰冰表示,全会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终身”两个字切中要害,只要是滥用决策权或失职渎职等原因导致重大决策出错,不管经过了多少年,不管是否身居高位或退居二线,都要对错误决策付出代价。这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慎重决策。中文系辅导员樊桔贝认为,全会公报关于“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的阐述十分深刻。党中央推进“依法治国”将为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保障,也让全社会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更具希望。她期待立法有据、司法有序、监督有力早日实现,更具生机、更为有序的法治社会终将形成。哲学系2013级硕士研究生李思琪表示,这次四中全会公报不仅强调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还首次提出了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体系建设,这是党践行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执政、实现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法治化现代化的重大抉择,也是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实践。

法学院师生们表示要发挥专业优势,为法治国家建设做贡献。法学院接受采访的师生谈到,四中全会提出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和检察官,有助于加强中国法律行业的专业素质,提升中国的“司法职业化”水平。这将整体上有助于提高案件判决的公正性、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满意度以及最终促进司法权威的确立。法学院辅导员李婧一表示,作为一名法律人和法学院的辅导员,深受全会精神所鼓舞,同时也感到了身上的责任又重了一分。中国的依法治国,不仅要依靠政党、政府,也要依靠我们每一个人。她特别表示要扎实做好法学院的育人工作,努力向社会输送优秀的法律人才,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贡献。法学院2012级本科生汪怡安认为,作为法学生,有一种“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神圣感与使命感。公报提到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从律师、法学家中招录法官、检察官的制度,这是对司法工作者来源的更严格要求,有利于提高司法队伍职业水平,从而更好地促进司法公平,提高司法公信力。当然,也对我们未来的职业选择产生影响,期待更具体的制度和规范。我们努力为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贡献力量。法学院2011级本科生豆飞洋认为,全会提出“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这让我们对未来就业前景充满更多期待和信心,周围有很多同学都在积极准备司法考试,我认为这些规定的出台将会为律师队伍规范化、职业化保驾护航。光华管理学院2013级本科生李铮、法学院2013级本科生赵攀等同学认为,依法治国不仅要依靠各项制度的完善、各类机制的健全,还要依靠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来实现。一个法律意识不强的人不仅难以借助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容易由于“无知”而触犯法律,整个社会的守法氛围也就难以形成。当代大学生应当努力提升法律素养,成为自觉知法守法的一代青年,北大学生更应当成为懂法、守法、推动法治、捍卫法治的先行者。法学院2012级研究生余礼请:作为法学院的学生,最近这几天我一直在关注十八届四中全会,虽然法律专业学生的就业比较难,但我相信通过这一次全会,老百姓对于法治理念会有更进一步地认识和了解,法律专业学生的就业也会有一定程度地改善。虽然短期内法治的一些弊端依然会存在,但是我相信法治中国的明天是美好灿烂的,就像江平老先生曾经说过,“法治中国,我乐观其成。

广大师生支持从制度层面加大反腐败力度。大家对于党中央自十八大以来在反腐败工作上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赞赏,希望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反腐败工作也能够取得更大成效。元培学院2011级本科生李极恒表示,反腐无法速成,需要健全制度进行长期监督。党中央提出“老虎、苍蝇一起打”,通过此次全会,我们又看到制度化反腐机制建设的希望,这将为建设清正廉明的政治秩序、经济秩序、法律秩序提供重要保障。马克思主义学院老师贺大兴表示,目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法治不彰、贪污腐败、以权谋私、官商勾结等现象,损害了人们的合法权益,激化了社会矛盾,抹黑了党和政府的声誉,抵消了经济建设高速发展的积极效果,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绊脚石。本次全会在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上具有重大意义,一些新举措的提出必将对新时期反腐败工作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法学院2014级本科生袁东筱表示,“依法治权”势必要求对于权力腐败加强督查,这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及法律前面人人平等的理念。只有将权力关入法治的牢笼,才能更好地惩治腐败,更好地保障民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的公正与秩序。这样才能让民众对于中国的未来,更加充满希望与信心。

广大师生还把四中全会与学校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工作紧密结合,热议《北京大学章程》,推进依法依章程治校。经济学院党委书记章政指出,学校各项工作必须按照依法有序的原则逐步展开,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主题,也将为学校各项改革工作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因此,通过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深化思想认识,依照法律、章程开展学校各项改革工作,将是今后实现学校改革任务和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目标的根本保证。法学院2013级本科生王宥人认为,四中全会对于法治的论述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全面深化改革”布局的再深化,将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保障。法学院2012级博士生覃甫政认为,依法治国涉及依法行使权力、依法监督权力以及纪检和司法体制改革,这对于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具有重大意义。数学科学学院原党委书记刘化荣指出,学校要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师生治学、民主管理,各司其职,各尽所能。法学院辅导员冯泰来认为,依法治校,是在明确学校、教职工、学生三方权利义务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行为来治理学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趋于规范化和制度化,让学生和教职工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问题时有章可循,在规范的层次内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元培学院2013级本科生林中王谈到,在章程制定的过程中,学校利用电子邮箱通知、微信新闻推广等方式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作为一名普通同学也能够随时了解章程制定的进度并提出自己的意见,让自己非常有参与感,制定程序的正义性、信息的透明度,自然带来的就是全校师生对章程的高度认同和强力支持。艺术学院2014级硕士陈敬哲表示,在当下提倡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依法治校也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章程是学校的根本大法,为学校发展建设提供遵循和依据,是北大在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征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新闻与传播学院2011级本科生姚怡云认为,章程中学校的学术委员会、校务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中都设置学生代表席位,凸显了学生在学校中的主体地位,强调了学生群体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令人欣喜。政府管理学院2012级博士黄金提出,要落实大学章程,提高高校的办学自主性,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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