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召开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家座谈会
10月27日下午,北京大学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家座谈会在办公楼召开。校党委书记朱善璐以及来自社会学系、法学院、政府管理学院、国际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中文系的专家学者参加座谈。座谈会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于鸿君主持。
朱善璐首先传达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他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国家建设发展史上的一次重要会议,将对党和国家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中国作为拥有十三亿人口的世界大国,也必将影响世界的未来。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意义重大而深远。全会明确了依法治国的方式,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党章规定同宪法、法律的关系。提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法治中国的指导思想、主题和目标,以及今后改革的举措、思路、要求和任务。其中特别提到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法治队伍,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朱善璐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划时代及里程碑的意义。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上,学者们纷纷表示,四中全会的召开令人深受鼓舞,建立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走向法治中国的全面的、动态的过程,这将有力地保证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顺利进行,也是广大人民的福祉所在。对此大家畅所欲言,提出了各自的理解与看法。有的学者认为,会议公报中提到的“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理清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只有科学立法同民主立法有机结合起来,法律体系才能完备。有的学者指出,全会提出“法治中国”是将立法、执法、施法、守法体系化,它很好解释了依法治国中,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之间的关系,就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要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有的学者则提出,党和法都要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党性和人民性是统一的,不维护人民利益,就是背离党,法律不反映人民利益,就不是好法,“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二者是统一的,它并不是削弱法的力量,而是用法来保障德的力量,使外在的法化为内在的德。大家集中讨论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党内法规体系与法治体系建设的关系问题,认为党的领导在建设法治中国过程中至关重要,是全面开展依法治国的前提和根本保证,而党的领导也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全会首次提出了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体系建设,这是党践行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执政、实现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法治化现代化的重大抉择。大家一致认为,公报中特别提到的法治队伍建设和专业化人才培养问题非常鼓舞人心,必将对中国法治建设产生深远影响;作为北大教师,要思考如何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日常教学中,以将学生培养成为一名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与合格公民。
朱善璐最后发言指出,此次学习讨论活动不仅政治性强,而且充分体现了理论联系实际的特点,大家一致赞成和拥护这个公报,充分体现出北大学者的责任、胸怀与眼界。学校将以《北京大学章程》为基本准则,依法办学、实施管理、履行公共职能。具体而言,就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着力点,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为学生传递正确的价值观,树立法治观念、法治意识。现阶段各单位要以“深化综合改革、聚力科学发展”为主线,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充分调动全校上下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谋改革与发展,探索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5月4日莅临北京大学考察时提出的办世界一流大学,建世界第一个北大的重要任务。
编辑:未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