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华长庚医院11月23日正式为医保患者服务

16.11.2015  17:38

来源:新华网 2015-11-16

  近日,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以下简称“清华长庚医院”)正式与北京市人社局签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医保号定为21110130,即日起市民可选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为医保定点医院,医院从11月23日起,正式为医保患者服务。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为大型三级公立医院,至2015年11月28日,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将运营满一年,该院优先发展肝胆中心、神经中心、消化中心,重点发展心脏内科、妇产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泌尿外科等专科。

  市民需选定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为医保定点医院,方可享受医保服务,急诊患者不受医保定点医院限制。11月23日起,持卡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就医可实现医疗报销实时结算。

  据了解,每月5-25日间可办理医保定点医院变更手续,变更医保定点24小时后生效可用。北京本地医保患者中,在职人员一般可通过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变更医保定点医院。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人员,可到就近的社保所申请变更。“一小”人员,在学校和幼托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的,还需通过学校或幼儿园变更,在街道社保所参保的,去社保所申请变更。享受公费医疗的患者,定点医院由单位与医院签订合作协议而定,改定点医院或增加定点医院,由单位统一安排。由于各家公费医疗单位政策不同,具体修改定点医院的办法还需与单位相关负责人员确定。新参保人员,在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时,直接填报“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即可。

  市民可通过拨打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热线电话12333,或进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下载 “北京社保”手机APP;或关注“北京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或于各家医保定点医院的医保自助查询机等方式查询已选医保定点医院信息。

编辑:苑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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