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美容机构侵犯明星肖像权案高发

08.07.2016  05:50

  中新社北京7月7日电 (记者 于立霄)近年来,北京医疗美容机构侵犯明星肖像权案件多发,特别是网络侵权纠纷案呈现高发态势。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7日通报称,该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网络侵权案占八成多。 

  二中院副院长王金山在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由于网络侵权操作简便易行,违法成本较低,一些医疗美容机构为提升广告效应,获取最大经济利益,在宣传中擅自使用明星照片,导致网络侵权案件高发。 

  二中院提供的数据显示,从2012年至今年,该院共审理医疗美容机构涉嫌侵犯明星肖像权案件61件,涉及明星20余人,涉案医疗美容机构30余家。在审理的61件相关案件中,网络侵权案件达53件,占到全部审结案件的87%。 

  据王金山介绍,个别医疗美容机构未经明星许可,利用网络下载明星照片的便利条件,在自己控制或者租用的网站页面上,擅自将明星肖像与医疗美容推介服务共同展示,侵害了明星的肖像权。 

  近期,在个别医疗美容机构的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也出现侵犯明星肖像权的情况。有的医疗美容机构在人流、隆胸、瘦脸、隆鼻等项目推介中使用明星肖像,使公众误以为该明星曾经进行过相关整形服务,从而对明星的声誉造成损害。 

  与网络侵权相比,传统纸质媒体侵害明星肖像权案件呈现下降趋势。但医疗机构出版的没有批准文号的所谓“内部刊物”,名为杂志、实为广告,内页中使用明星肖像推介美容产品的情况时有发生。 

  王金山强调,近年来,医疗美容市场发展较快,但是管理水平相对落后,相关部门不能做到充分、有效、及时地实现社会全方位的管理和监督,造成此类纠纷案件多发。(完)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