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前后预约项目到底咋收费? 北京出台过渡措施

24.03.2017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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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贾晓宏)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将于4月8日零时起正式实施。那么,医改政策有没有过渡措施?已经预约的医疗服务项目,应该如何收费?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市卫计委出台细则,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保障预约服务项目平稳过渡。如患者提出自愿退号要求的,应予以退号。

   明确预约项目的收费标准

  市卫计委明确,医改实施前后,医疗机构应保障正常开展相关预约和诊疗工作。对于医改实施前后价格发生变化的涉及预约诊疗的服务项目,按以下原则执行:

  在改革政策发布之日(3月22日)24时前已预约但未缴费且诊疗行为发生时间在改革实施(4月8日)之日零时后的服务项目,诊疗当日实际收费按照改革实施后的价格标准执行;

  在改革政策发布之日(3月22日)24时后预约且诊疗行为发生时间在改革实施(4月8日)之日零时后的服务项目,诊疗当日实际收费按照改革实施后的价格标准执行;

  无论何时预约,对于诊疗行为发生时间在改革政策发布之日(3月22日)24时后至改革实施(4月8日)之日零时前的服务项目,按照改革实施前的价格标准执行。

  未尽事宜,请咨询北京市公共卫生热线12320。

   自费检查要落实知情告知

  市卫计委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在为患者实施各种检查、治疗、手术,特别是开展大型设备检查、自费检查项目时,应当认真落实患者知情同意制度,尊重患者意愿,履行告知程序,按要求签署知情同意书,加强解释沟通工作。如患者提出自愿退号要求的,应予以退号。

   票据增设医事服务费项目

  医改实施后,挂号费、诊疗费将取消,设立医事服务费。目前,市卫计委已经明确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及时将医事服务费科目维护到相应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含网络版、单机版),在诊察费项目下,设立医事服务费科目。

  如遇特殊情况,网络版信息管理系统不能打印医疗收费票据时,优先使用单机版系统打印;没有单机版系统或单机版系统无法使用时,可使用手工票据。使用手工票据时,须将门诊医事服务费填入北京市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手工)的诊察费栏。各医疗机构要备有一定数量的北京市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手工),以应对突发紧急情况时使用。

   医改微解答

  问:医事服务费是挂号费的涨价吗?

  答:医事服务费的本质,是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及挂号费诊疗费后,对其运行成本和向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团队的补偿。

  医药分开改革的目标,是切断医院、医生靠开药赚钱的补偿模式,引导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提供更多更好的诊疗服务,获得合理的补偿。

  医事服务费的设立,加上同步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调整,目的是在取消药品加成后,为公立医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及科学合理的诊疗服务补偿机制。

  问:医事服务费能报销吗?

  答:开设医事服务费后,原挂号费和诊疗费取消。为不增加公众就诊负担,北京市医保基金将医事服务费整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内。

  本报记者 贾晓宏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