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青采路大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大兴区青采路大修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6年工程年度计划,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大兴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大兴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兴区青采路大修工程设计起点为G104交叉口(K0+000),终点为长子营(K9+313),设计路线全长为9.313公里。其中K0+000-k4+025、K4+440-K8+150段路基宽8.5米,路面宽7米;K4+025-K4+440段路基宽10.5米,路面宽10.3米;K6+096-K6+712段路基、路面均宽7米;K8+150-K9+313段路基、路面均宽12米;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铣刨、加铺、挖除旧路、排水及交通工程等。
标段划分:施工监理标划分为1个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招标范围:道路、交通、排水及附属工程等。
计划施工工期为4个月。计划监理服务期为29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含施工准备阶段)5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具有近五年(2011年4月至今)累计单独完成20公里(含)以上公路等级为三级(含)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人员)须为非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本招标公告第4.2款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北京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75.218.36/)使用企业诚信卡进行投标报名,初次登陆的企业须先领取诚信卡并申请开通(领取及开通联系电话010-63032255-6707),在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后,可进行该项目投标报名。网上报名后请投标人向招标人电话确认网上报名是否成功。只有完成有效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3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2016年4月27日9时30分,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大兴公路分局三层会议室。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6年4月27日9时30分,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大兴公路分局三层会议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7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大兴公路分局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北路6号
邮编:102600
联系人:陈爽、王磊
电话:010-69246408-9210/9205
传真:010-6924314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9室
邮编:100176
联系人:吴宁、孙岩
电话:010-67806597
传真:010-67806597
网上报名:
网址:http://210.75.218.36/
联系人:陈爽、王磊
电话:010-69246408-9210/9205
监督电话:010-63032255-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