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拓宽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渠道,便于人大代表对质监工作的监督,房山区质监局于12月15日设立了人大代表接待窗口并投入使用。
人大代表接待窗口按照“六有”标准设立,即:有牌子、有制度、有屋子、有记录本、有工作人员、有接待领导。房山区质监局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人大代表窗口接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大代表窗口建设工作;二是明确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接待窗口设在本局三层会议室;三是要求人大代表接待窗口工作人员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有关问题做好记录,做到认真接待、热情解答,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四是决定人大代表窗口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有关问题,对合理化建议积极采纳,对提出的问题妥善解决,促进质监各项工作的开展。
(房山区质监局供稿)